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

司法制度大崩溃

两个月前,在东贡岸这个纯朴的乡镇发生了一起前州议员枪杀青年渔贩郑金福的命案,给州人带来万分的震惊。然而让我们更感震惊的好戏原来还在后头:这桩已经由州警监亲口宣布破了案的命案,事过了两个多月,凶手竟然没有被提控,司法所表现出来的软姿态就好像一只狗被杀了般平常,教良善的老百姓看傻了眼,纷纷祈祷自求多福!控方对至今还没有提控嫌犯的辩驳理由是因为还在搜集证据,那么,警察总监在案发后次日的破案之说又以何为依据呢?当时在现场亲眼看到凶手持着发射过子弹的猎枪的一大队警员难道不能成为证人?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算是证据确凿、捉凶在当场?还要找什么狗屁证据?

在以刘伟强为首的义务律师团向联邦司法部门提呈申诉书后,后者也因应事件的特殊性而指派数个‘提刑官’来到风下之乡的首府,以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后果前因,准备为这不公的保释裁决大翻案,密切在关注着此案的州人也普遍认为死者沉冤得雪之期不会太远;谁想这提刑官毕竟也是一丘之貉,在见高拜见低踩的狗性使然下,连一个过气的州议员也把他们唬着了,正应验了大马训练不出有素质官员的魔咒!在现场捕捉到的凶手还手持发射过子弹的猎枪的事实下,尚且可以睁着眼瞎说要找证据!宣布已经破了的命案却没有凶手被判刑!可见,在我国,能左右死者命运的判决并不是司法,而是所有落后国家的通病--钱、钱、钱!

由于杀人者是一名前州议员,司法制度倡议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漂亮口号就等待今天来验证了,大家都在看大马的司法会给州民一个怎样的交待!作为一名过气州议员,知法犯法是要罪加一等的,即使不被判死刑(通常都会把凶手的杀人罪改为误杀罪起诉),也必须在判监时加倍服刑期,更要加判其受鞭刑的惩罚--如果司法是公正而没有受铜臭所影响的话!

我们常听前辈说:英国人当年撤退时总故意‘下毒屎’,使该新生的独立国产生诸多不便。不过,英国人还是给我国留下了有用的行政和管理制度,可见英国人并没有坏透。君不见今天的司法、医疗、教育无不带有英国管理制度的色彩?虽然这色彩已在慢慢淡去。诚然,法律是由人类起拟的,要使其付诸行动的也是人类,在这个神圣职务面前,执行者非有优良的品质和高尚的无私精神不足以胜任。与英国人相比,我国人民的国民素质在哪?大家心照不宣吧。国民素质的低下意味着国民教育的失败,一个失败的国民教育,今天终于祸延我们的司法,作为一种反噬的表征,人民要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国家也要作好永远落后的思想准备。

我国‘据说’还有14年就要骄傲的跨入先进国的门槛,坐拥先进国的殊荣了,当朝的‘英明领导者’是不是要留待我国成为先进国后才来检讨司法的缺失?现任首相说不能拿他来和前首相作比较,果然是真的:现首相即任后,取消汽油津贴、放任司法腐败、马航与普腾相继大亏损、对新闻工作者钳制,这些的确都和前首相不同呀……如果这样的司法制度、这样的国民素质也可以造就出一个先进国来,那真是比天下最荒诞颓废的故事书《哈利波特》更神奇得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虽然只有区区4位以刘伟强为首的义务律师团在为青年渔贩郑金福的命案作无私奉献,但是在他们的身后是除了凶手和其亲朋之外的全体沙州人民做他们的后盾,我们都在默默的关注此案的发展,并在此进谏有关当局:杀人者如果因为你们的贪赃枉法而得以逍遥法外,则我国的司法崩溃、道德沦丧、社会覆灭近矣!

完稿于19-0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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