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应,是佛教用语,原指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后来专指种恶因得恶果。说的是做了违背良心事的人,会遭相应于受害者劫难形式的应报,作为抵销他所犯的过错。
若真有报应,会以何种形式报于作恶者的身上?比如,杀人者,他遭受的报应是来世被对方杀吗?欺骗人者,便会在现世或来世被欺骗?感觉上,这种所谓的报应论似乎更接近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始惩罚手段。衍生的问题就是冤冤相报,循环不息。
如果一个人在今生干了对不起某人的亏事,依照报应论,他在现世或来世要被人有负于他一次,才算是完成了“报应”的“正法”。但是,那个在现世或来世对他实行了“报应惩罚”者,本身又会不会在现世或下一世来临后,又遭另外的人对他施加报应的惩罚呢?
假设,进行报复者,是两个与事件相关的人,一方有亏人家,来世则必遭前世冤家“回报”,那其他人又怎知他们两人是不是在进行一次“相互勾销”的作用呢?看不过眼的不明就里之人们,会诅咒这个为了完成报应使命而进行坑人事件者,咒他以后必遭报应,那么,他自己还会获报应吗?
要是他遭现世报,被另外一个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则这个本质上是为了进行天理循环的报应模式,却同样犯下了坑人行为的“替天行道者”,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不必遭到其他人的“回报”了呢?
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解读:小悦悦前世是一名司机,曾经犯下了碾毙路人后弃逃的过错,所以,她今生死在这两个司机的车轮下,是因为要来偿还“前债”,以履行“报应”之法则?被谋杀者是因为前世牵涉到杀人的过错,所以今生被人所谋杀?被不孝儿女弃之不顾的老人们,是不是因为他们曾经不孝自己的父母,现在遭到儿女施予的报应呢?不孝儿女的出发点是替爷爷奶奶来报应自己的父母吗?以后他们的子女又会不会对他们进行报应的循环式使命?——当我们诅咒这些人会得到报应时,又怎知道他们不是在进行“相互勾销”的作用?
二次大战时,日本恶魔在其所侵略之国干了丧尽天良的勾当,不过,至今还活得惬意者,却大有人在。一将功成万骨枯,战后仅几个领军的甲级战犯遭处决。实际上,毫不夸张地说,每个日本的涉及二战军人,都背负了被侵略国百姓的血债,冤屈无数,罄竹难书。但是,这些恶魔后来还是顺利且平安度过余生,有者得意于商界,有者活跃于政界,还当上首相!
即使他们的来世被判投牲畜道,也还是太便宜他们了!对付这种渣滓的报应方式,我赞同在现世对他们以牙还牙。但是,一个问题浮现,假如今天能对他们进行好像南京大屠杀式的报复,因为时空的置换,直接的加害和受害者早已不在人世上,用后人的手来对这些渣滓的后代进行杀戮,难道就不会又陷入循环式的报应中?抑或这些后人的再杀戮,其实就是在进行“相互勾销”的作用?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以后大家互不拖欠?
还有个说法,说这干了坏事的人,报应如果不发生在他身上,就会“嫁祸”在他子孙的身上。这是父亲犯罪,儿子顶替的罪及九族论。佛教所弘扬的,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没有干下犯罪的勾当,亲人干的,由他们自己承担,并不关子孙的事。作为子孙,他们的前世或已牵涉入有负于人的报应中,可能准备在今世偿还,现在,今世的父母干了坏事,本身或自己的孩子也得承担之,于理而言,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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