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牵手分手


“我们还是朋友吗?”林邦问方馨。

“是吧……”方馨用右手撩开被风吹拂到脸上的乱发,淡然道。

“那么,明天我去送一送妳。”林邦说。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

交往三年,最后还是来到了分手的宿命点,当初的牵手仿佛是为了今天的分手而来。

方馨的兴趣是音乐,林邦则对豢养小动物感兴趣。林邦的双亲在国外,只有他独居的家宅后院里,被他当作了动物园,圈养着许多鸟兽,还郑重其事地雇了个长工专职打理它们的吃喝拉撒。对于这些小动物的排泄味道有强烈不适感的方馨,每回来到林邦的家里,也从不肯踏进后院去。但是,爱小动物成痴的林邦,把许多时间都给了小动物们,有时与方馨在一起,她甚至还可以闻到他身体上也透着一股小动物般的气味。

有一回,方馨与他约好了8点去听音乐演奏会,门票也早买好了。7点多的时候,她接到林邦的来电,说是后院的一只兔子脱逃了,他与工人正在住宅区的周围搜捕,要迟一些才能接她去听演奏会。方馨没辙,只好自己开车过去林邦的家里等他。那天晚上,林邦与工人连夜拿着手电筒在住宅的周边搜索,一直忙到10点,最终却无功而回。方馨也因此在他家客厅里呆坐了几个小时,听演奏会的时间也就泡汤了。那天晚上,她怀着极度低落的心情独自开车回家,一路上噙着委屈的泪水。

更离谱的是……算啦,我还是别说了。(喂!这怎么行呢?读者要知道呢!怎可以这样不负责任?)^^:

话说两个月前的晚上,林邦带方馨到一家著名的馆子庆祝她的生日,吃到一半的时候,腰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他家的长工打来的,说林邦刚买回来的一只松鼠,被关在同一笼子里的老松鼠咬得奄奄一息了。林邦听了嚯地从座位弹跳起来,径向馆子的大门奔去,走了几步,才想到方馨,止步回头对她抛下一句:“妳继续吃吧,我很快便回来。”哪知他这一去,一个小时也不见踪影,方馨拨打他的手机,却没有接听,最后只好买单自己请自己,再雇了辆计程车回家。

晚上9点半,方馨的手机响了,林邦在电话的那头知道了方馨自己坐车回家后,声声道歉,说当时正忙着为松鼠包扎伤口,一心只想着包扎完了就回去馆子接她,后来当他赶到时,才知道方馨已经回到家了。方馨至此也算真正死心了,心情反而平静起来,淡淡问道:“你的松鼠没事了?”他竟高兴地说:“没事了,没事了!幸好伤口被咬得不深,我已经认真地给它敷药包扎好,一个星期左右应该可以痊愈了。这次真的要感谢主!”

方馨想了一整个晚上,最后决定长痛不如短痛;分手虽是不得已的选择,但是她相信这痛苦会是短暂性的。她想到自己的一位女性友人与男友好聚好散的故事,于是也本着最大的耐性,向林邦提出好聚好散的分手。当林邦知道她要离开自己后,一时悲从中来,要求她重新考虑,但是,她去意已决,准备要出国修读音乐系的课程了,并说大家都还年轻,以后若是有缘,或可以重来。林邦自知平时的心思放在小动物的身上比较多,对方馨时有怠慢,因此,这错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也默然无语了。

翌日早上,在国际机场大厅里,方馨办理完了登机手续后,步向候机室时,看到林邦在远处站立,怀里抱着一只白兔,正高举着左手向自己挥舞。方馨右手在自己胸前的位置轻轻摆了摆,微笑着回应了他,然后就转身进入候机室里。林邦收回左手,轻抚在白兔毛茸茸的身上,心里相信三年后的方馨回来时,还会做回他的女友。

停机坪上准备起飞的某航班里,坐在方馨旁边的,是一位年约60余岁,穿着淡蓝碎花衣裙,挺拔的鼻梁架着副金边框近视眼镜,闭起了双目在打盹的外国妇女。方馨回想起与林邦的三年交往之事,无限唏嘘。交往之初已经知道他视小动物如己命,自己原以为可以迁就,甚至妄想过改变他,可惜呀,自己的魅力仍然输给了小动物十万八千里!

机舱内传出空姐通过扬声器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的清雅之音,方馨双手抓了抓安全带的锁扣,确认扣实。飞机开始缓缓滑动,渐渐加速向跑道的尽头腾空,此际的她,突然感到一股无由的寂寞之感袭来,泪湿两腮……

【本文出自原创,故事纯属虚构,内容绝无影射,主角更非你我】

13 条评论:

  1. 永远别梦想谁改变谁,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思想和情感。我最怕听到男女之间有一个想要改变对方,让对方跟自己的想法一致。其实,那是错误的。我们只能让人家来接受我们的想法,而不是改变别人的想法。哎呀,不好意思,我又语无伦次了。我今晚好像吃错了药,我是说真的。
    你这个故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可见到。不过,还别小看爱情的力量,它真能让人爱/恨得死去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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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玉燕,下午好/凌晨好!

    有句话【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里,与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里一样的困难。】要将一个人的想法改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除非他本人愿意做出改变,否则,就是用火车来拉,也拉不走他的思想。
    不过,很多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总想试试看,以致最终摔得头破血流,无法挽回。
    相爱的双方,怕的是一方野蛮过另一方,比如野蛮女友、野蛮男友,逼着对方要改变,跟随他/她的想法,而被逼要做出改变的,又爱对方爱得要死,在伟大的爱情面前软化了,最终接受被改变。
    不过,我好奇这种被改变的个性能持续多久?如果爱得发疯的热头脑消退了,比如双方结成正式夫妻了,孩子出世后,爱情在他们之间不再是摆在神台的第一位,那时,所谓被迫改造个性的那个,其本性会不会又复苏过来?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明要改变一个人的个性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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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两个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拥有相异的生活习惯,牵手不容易。
    牵手培养了感情后再分手所带来的伤害也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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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哈哈,男的就要找个把猫猫狗狗视为宝贝的女人,女的就要去找个对自己好romantic的男人,酱就一天都光晒咯!
    嘿嘿嘿~~~~~zhuo makai 此地无银三百两哦?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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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文燕,下午好!

    涉及情字的,多少都会令人受伤,更有甘为之而殉的。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无恨月常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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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Ninie,下午好!

    天下阴差阳错的事太多,所以孽恨贲增。
    自己喜欢的,人家不喜欢你,自己不喜欢的,他却喜欢你。
    情路满途荆棘,所以才有精彩,所以真爱才值得颂扬,坚贞不移的爱,才令人荡气回肠。
    此地无银三百两?非也非也,实为曾经有朋友指我写的某些“故事”影射他,还有个可爱的网友说我某篇故事(不是本篇)的主角是我自己,所以,有必要在末尾加注明以避嫌。意思是预先告诉你,不是抄袭的,不是真的,不是故意影射谁,不要把作者当作故事的主角。如果在文章里使用了第一人称“我”、“笔者”、“本人”则可视故事里的主角为作者本人了。

    电影里也有“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提醒,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是暗示他抄袭人家呀,呵呵。
    大家必须明白,“写作”的含义是“写”出“自作”的文章来,文章是可以凭空创造的。当然了,这必须靠生活经验的积累,不能离开现实太远,不然就是超现实的故事了。
    琼瑶写了几百部书,我们总不能说这些爱情故事全都是她的真实爱情经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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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哦哦哦哦~~~~明白明白!
    以后看你的爱情故事,别又八卦的以为有你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了,故事纯属虚构的,紧记紧记!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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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个人认为是=男的错!!!他太不重视他的女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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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Ninie,早!

    对了,无巧不成书,故事用编的比较好看,真实的没有酱好的意境。






    沈兴,早安!

    是男的太专注他的小动物了,所以才导致了分手的结局,如果我是那个女主角的话,交往三个月就可以“撇”他了。
    不过,他们初交往的一两年里,应该还未达貌合神离的地步吧,只是,时间一久了,男的就故态复萌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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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干脆叫那个男的去和动物做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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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大佬,下午好!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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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如果觉得合不来,早早分手是对的。
    长痛不如短痛,时间是最好的医生。
    天涯何处无芳草?
    天涯何必要芳草?
    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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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Cindy,早安!

    哈哈,就像笼中鸟,里面的想往外面飞,外面的看见里面的不用辛苦觅食,想往里面钻。

    笼里的飞出去,才知道外面生活困难,外面的被关在里面,才明白自由的可贵。

    结了婚的,不再事事一个人伤脑筋,要伤也多了一个人陪,不过家庭的烦琐事,比如孩子的生活饱暖问题、与夫家的相处问题,也不是一个人生活时候的样子了。

    单身的有很大的自由空间,晚上出夜街到凌晨三四点才回,没有另一半会唠叨你/妳,没有什么家庭的烦琐事让妳伤脑筋,肩上没有家庭的重责扛着。不过,少了商量和聊天的对象,年轻的时候不觉得啥不好,晚年会比较有孤寂感。

    所以,各有各的好,还是苏格拉底说的那句名言:【要结婚的就结婚,要单身的就单身,反正你们将来都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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