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

可以使用“阿拉”字眼的法庭书面判词

根据媒体报道,高庭法官拿督刘美兰在去年12月31日对使用“阿拉”字眼作出历史性判决之书面判词中指出,中央政府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一词,已违反联邦宪法第3(1)、10、11及12条。

高庭以4大理由判决中央政府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一词无效。这4大理由为:

1. 中央政府的决定不合法。(回教教义的管制是属于州的权限,中央政府在此事务上并没有管辖权。)

2. 违反宪法。(违反联邦宪法第3(1)、10、11及12条。)

3. 不合理。(早在回教出现前,基督教已在古阿拉伯文《圣经》中,使用“阿拉”字眼称呼上苍。)

4. 无法证明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全。(纯为猜测,没有过去的例子支持这点。)

她表明,中央政府的决定,明显违反联邦宪法及数项法律条文。并在这份厚达57页的书面判词中指出,本案的起诉人默菲巴吉安所提出的多项论据,第一答辩人内政部均无法提出有力的反驳。

起诉人所提出的论据共有21项,以资说明无论在国内或国外,基督教都曾出现过许多以“阿拉”称呼上帝的例子。

拿督刘美兰法官书面判词中的21项说明如下:

1. “阿拉”(allah)字眼是马来文中“上苍”(God)的正确用词,而在马来文版本的《圣经》中,“上苍”(God)译为Allah、Lord(上主)则译为Tuan。

2. 自15世纪以来,阿拉伯语国家的回教徒及基督教徒,都以“阿拉”字眼来形容独一的上苍。而在大马及印尼的天主教,以及大部分的基督教都认同,在马来文中,“阿拉”是称呼上苍的合法字眼。

3. 过去数百年来,马来语是许多天主教徒的通用语,尤其是那些居住在马六甲与槟城的人士及他们的后裔,均一直保持着以马来语来沟通及祈祷的传统。

4. 1989年大马天主教主教会议首次出版的《基督教英语至马来语专用名词》里,将上苍译为“阿拉”。

5. 1631年出版的《马来文—拉丁文字典》中,将拉丁文的上苍(Deus)译成马来文的Allah。

6. 早在回教出现前,基督教已在古阿拉伯文《圣经》中,使用“阿拉”字眼称呼上苍,目前在埃及、黎巴嫩、伊拉克、印尼、大马、文莱,以及亚洲和非洲的其他国家,使用的现代阿拉伯文《圣经》,也采用同样的称呼。

7. 自1629年起,在这里出版的《马太福音》、1733年出版的第一本完整版马来文《圣经》、1879年第二本完整版马来文《圣经》,直到今天通用的《新约》(Perjanjian Baru)及《圣经》(Alkitab),都持续在使用“阿拉”字眼。

8. 一向被视为“现代马来文学之父”的文西•阿都拉(Munshi Abdullaha),在1852年把《福音书》译成马来文时,将上苍译为Allah。

9. 1957年之前,已经出现由“英国及海外圣经公会”出版的马来文《圣经》译本,并使用“阿拉”这个字眼。

10. 1905年1月3日在新加坡出版的《祈祷书》(Prayer Book)里,也有“阿拉”一词。

11. 一份在1895年出版的刊物《基督教教义摘要》(An Abridgment of the Christian Doctrine)里,有使用“阿拉”一词。

12. 一份在1874年出版的刊物Hikajat Elkaniset里,也使用“阿拉”一词。

13. 在大马半岛、沙巴及砂拉越的基督徒原住民,过去数代以来,都在使用印尼文及马来文译本的《圣经》,并使用“阿拉”一词。

14. 在过去,至少30年来,天主教的马来文聚会中,都能自由地使用印尼文版本的《圣经》(Alkitab)。

15. 天主教刊物《先驱报》主要是报导关于大马国内各教区的天主教讯息,这份刊物并没有在教堂以外的地区公开发售。

16. 社会公众尤其是回教徒,难以获取这份刊物。

17. 过去14年来,《先驱报》不曾因使用“阿拉”一词,挑起回教敏感课题,引起社会不安。

18. 无论在任何国家,不管是阿拉伯语、印尼语或马来语的地区,当基督教徒使用“阿拉”一词时,都不曾破坏公众秩序或宗教的敏感。

19. 关于回教教义的管制是属于州的权限,中央政府在此事务上并没有管辖权。

20. 在P.U.(A)134/82条文之下,允许基督徒在教堂中使用马来文版《圣经》(Alkitab),依据这个事实,可以使用经书中“阿拉”这个字眼。

21. 同理,天主教的马来语聚会中,可以使用“阿拉”一词进行崇拜。


基于上述的事实,刘法官判决天主教的《先驱报》可以自由使用“阿拉”字眼,可谓理据充足,铿锵有声。

有趣的是,天主教的上帝尚未能对人类进行审判,就先被我国神通广大的中央政府对祂的名字进行了审判,不知祂老人家有何感想?

4 条评论:

  1. 天主教的上帝一定要好好教训那群无法无天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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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这种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而破坏团结的国家败类,应严惩不贷。
    我深信他们会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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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山城客,郑丁贤说潘多拉的盒子开了,你说结果会如何?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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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追究那个打开‘潘多拉盒子’的人之责任。
    我觉得基督徒要据理力争到底,不要一味说宽恕,你宽恕一步,人家就入侵一步。
    我不是基督徒,也觉得这太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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