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星期日

误国者其也!

回顾纳吉上台的这些日子以来,我国的前途是越走越黯淡,路径也越走越窄,这分明是在钻着牛角尖。人民忧虑国家误入歧途的心中焦虑,一刻也没有停歇过。

当下的国家,有两个危机亟待解决,司法公正危机是其首,和睦互敬危机是其次。

司法公正的危机牵连了贪腐的本色,在贪腐这个妖魔的恣意妄为下,杀人案件的被逮真凶,通过贿赂的手段,获得执法当局回报以公然释放的交换条件,已是公开的秘密;贪赃枉法腐蚀了司法的公正,在为司法建造着一座墓碑。人民的生命财产变得朝不保夕,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人感到自危。

先有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的炸尸命案,纳吉上台后,草草审结,人民却还在雾里出不来。然后是赵明福被反贪委员会的官员传召至总部问话,最后竟演变成在反贪总部14楼坠亡命案。反贪委员会的盘问涉及者,没有一个被警方以命案嫌疑人的身份扣留,这向人民预示着什么?官官相护?另有隐情?

随着泰国法医普缇公开表示赵氏是死于他杀后,二次验尸后的结果却迟迟不公布,这又向人民预示着什么?难道默认普缇的说法正确?谁会相信一个于次日将要注册结婚的准新郎,会去自杀?何况,他还不是被指涉贪的当事人,仅仅是协助调查罢了,畏罪的假设能成立吗?

在本州,同样有着数起在人民雪亮眼睛底下,放纵杀人凶手的命案,这其中难道就没有涉及巨额贿赂的隐情?2004年杪凌晨,发生在东贡岸小镇图书馆前面马路的鱼贩郑金福,被过气YB枪杀的命案,凶手与凶器皆当场缴获,当时的州警察总监还当着众媒体的面前,宣布已破此案。然而请问,时至今日谁为这起命案负起司法刑事的责任了?居然没有!连法庭也没有审理和下判过这宗命案的嫌凶是‘无罪释放’!

1996年,一位家有几分钱的华裔青年也有样学样,把变心的同居卡达山籍女友勒死,然后将尸体抛弃于升旗山的山腰。凶手被逮后,对杀人一事直认不讳,承认死者为其所杀。但是,人民今天看到的是,法庭同样没有审理这宗杀人命案,同样没有人为这起命案负起司法的刑事责任,命案的涉及者目前正在国外某所大学里深造,证明他有样学样是学对了!这是怎么回事?是向人民昭示杀人者也可以通过贿赂,免却刑事之责吗?所以杀人者可以不必考虑司法的存在,是这样吗?

去年10月19日,发生的一起汽车销售员彭义忠被寻仇者枪杀的命案,警方在发现死者尸体的四天后即对媒体宣布,已寻获被凶徒驾走的汽车,并表示在车内搜获证据,很快就能将杀人凶徒逮捕归案,要人民放心。现在如何了?是不是已将凶徒捕获,然后通过贿赂又悄悄把杀人凶徒放了?诚然,这只是我们作为人民的一个臆测,为何会有这样的臆测呢?这就必需由这个国家不可信靠的司法制度说起了,当然,执法当局最是心知肚明的。因为有了前面数例杀人可以用财通神的榜样,学无止境者当然就活到老学到老,然后活学活用了。杀人无罪?如果你是穷人,你试去杀人给我看看!说这个国家的司法已经亡于贪腐和当政者的手里,实不为过。

纳吉甫上台即推出一个大马的口号,如今他执政了近年来,人民可以知道,这是个空洞且虚伪的口号。它既没有一个大马的基础,也没有一个大马的感召力,更没有一个大马的说服力。何谓一个大马?一个大马应不分彼此,大家公平一致。一个大马应团结内部,共同抵御外侮。然而,一个大马在国内表现的是内部分化,不以国家共同利益为依归,却是以个别种族的利益为前提。

和睦互敬常毁于种族与宗教的冲突。平安夜的祥和余韵犹存,在法庭判决非回教徒可以使用‘阿拉’一词后,却引来违反宪法精神的回教狂徒,对基督教堂抛掷汽油弹,烧毁教堂的野蛮行为。掌管国家治安的执政当局这时在做什么?有没有采取应有的严厉行动,立即逮捕涉案的狂徒?没有这个计划对吧?为什么?宪法和司法难道都只是国家橱柜里的摆设而已?那么,‘一个大马’的口号真的仅仅是纳吉作为上台时的妆点喽?

一向喜欢站在巫统立场看问题的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局绅,今天也总算吐出了一丝比较像人样的话机,他呼吁政府援引内安法令来对付制造国家不稳定的滋事狂徒。的确,这种胆敢侵犯宪法精神,藐视法庭判决的滋事狂徒,是符合以内安法令逮捕的条件。虽然这个霸道的政权并不会听他的,但是是非非人民却都会看在眼里。

基于选举获得支持的需要,巫统会永远站在保护多数的一方,欺压少数,这已成为大马少数族群的命运悲歌,国家进步的绊脚石也源于此。说得好听是各族相处融洽,其实脑袋清醒的人都知道,各族融洽相处的曙光,自1957年独立后,根本就没有来过这个蕉风椰雨的国土上待过片刻,没有,一次也没有。如果你说有,那一定是幻觉!纳吉如果不能以一国领导人的身份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不将公平公正带回来,将预告其治下的国家会停滞不前,建国的基业也岌岌可危。

这些损害人民切身利益的事,本是国内反对党赢获议席者责无旁贷的职责,应该在国州会议上,向有关的执法当局发出质疑,要求释义司法,厘清杀人事件不被司法制裁的原委。遗憾的是,反对党的YB除了有兴趣看看被垃圾堵塞的沟渠,似乎对这些严重违反司法程序,威胁人民生活的偏斜制度视若无睹,任其被贪腐蚕食而不管。反对党不是肩负监督政府的责任吗?何况反对党还有几近半壁江山的空前强大,为什么见错却不提质疑呢?难道还要人民自己扛着抗议之旗,到衙门的前面去抗争不成?

“我并不怕死,我怕的是在不公正面前保持沉默。我要对那些想扼杀我声音的人说:‘无论何时何地想打击我,我都准备好了。你可以把花掐断,但什么也阻挡不了春天的到来。’” ——阿富汗最勇敢的妇女 / 玛拉莱•阿亚

17 条评论:

  1. 难道人民必须以鲜血来换取公正和民主?看得出来,你还抱着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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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的,我还是对这个国家抱着希望的,爱之深责之切啊。
    不是国家不好,是领导的问题。
    我们是少数民族,不可能以鲜血来换取公正和民主,这公正和民主就要看这占多数的几时才会开悟了。
    如果永远也不会开悟,则国家也永远不会站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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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觉得这些人有可能会开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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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天晓得,不过我还是会对此抱着一线希望。
    马来人也有中庸派的,像泰益、慕沙希淡。
    特别是慕沙希淡,我最欣赏。
    若有朝一日,领导人是个中庸派,国家还是有希望的。
    为马来西亚祈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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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一群垃圾’做国家领导人喔,真系‘弊家伙’咯!望天开开眼啦,不要把这块番薯变成津巴布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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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说他们是垃圾,有点侮辱了垃圾,他们哪里比得上垃圾?
    纳吉采取的双重标准,已经正在用斧头劈开自己造下的一个大马茅舍!
    笑掉国际的大牙。
    我想,他也是和陈水扁一样,不知羞耻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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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对哦,垃圾也可循环再用,也可以做厨余酵素,这群垃圾不如的恶浓毒疮,必要尽速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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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山城客,
    《读者文摘~十年精华全集》哪里有得买呀?搞到我心头郁郁,好料看不到,遗憾。。。
    今天的话题。。。你们聊吧,别理我。。。(有苦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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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cindy,你有兴趣啊?
    是在书展的时候买的,这里的书局没有卖哦。
    学校很忙吧?不打扰你啦,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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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你没提到巫统YB在酒店被谋杀的事件。女酒廊东主和一名‘无辜’年轻人深夜在TamanIramanis双双被杀。这些至今仍是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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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当然,你看,一早出门傍晚才回就急忙来打个招呼免得你说我坏话。。。
    刚刚才煮好晚餐吃了晚餐洗个晚澡。。。
    阿拉玛,忙啊忙。。。
    身兼数职当然是辛苦多多的了。。。
    下世要做神仙叹世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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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山兄,
    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末到!

    看H1N1 对公开集会的态度,和之前他们对bersih,isa,pkpim等集会的态度,180度的转变,就知道谁是背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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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朱大哥,还有这样的事啊?小弟确实不知道,有在媒体公开吗?还是被封锁消息了?
    看看吧,这个国家……已经没有司法的存在了,大家只能自求多福,真的很可悲!
    人民的眼睛不是瞎的,可惜有绝大部分是瞎的,不瞎的只有少部分,所以这个政府才敢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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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路兄,国阵政府持双重标准,今天不提将滋事者逮捕提控上法庭,却在叫嚣说掌握‘说巫统是幕后指使’的造谣者,这种本末倒置的处事方式,会是一个执政了半个世纪的政党的成熟表现么?人民怎能放心支持他?
    冤有头债有主,那个没有尽自己信仰的宗教教义者,叫他必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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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我明白朱大哥说的是哪一件命案了,是于(好像是2005年?)深夜时,来自西马的女东主在回到家的门前,被几个杀手隔着车玻璃窗枪杀的那个,当时,正好有一位住在女东主隔壁家的青年也回到家,见到了不该看见一幕,结果被凶徒枪杀灭口了。
    您说的是这桩命案对吧?
    可是,当时没有凶手被逮,警方怪罪公众不合作,所以也就没下文了。
    这是一桩有关高层预谋策划的故意杀人事件,不是前面所述的平民间争执而起的杀人事件。位居高层者,欲干坏事,就更加容易了。但是现在,连普通平民也可以这样干,只要有钱就行了,不是叫人民更感心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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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杀人,不是一桩容易的事啊.

    因为血,是要在地狱赎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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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被杀者,却是死得容易啊!
    20多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丧失了,而杀人者还在悠哉游哉地享受着糜烂的生活呢!
    如果杀人可以用贿赂做交换,我也宁愿是杀人者,不欲做被杀者呀,你呢?
    地狱的事,没人能说准,去了的没有一个回过来告诉我们那里的情况呀……
    一切都是宗教为了导人向善,而使用的震慑手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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