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报社•自由•写作


一位常上我“雁舍”来坐的朋友,突然问我:“你这样喜欢写文章,而且写得不差,为何没有考虑进去报社服务?”

大家的心里认为,报社不失是一个提供文字发挥的疆域,既能贡献自己的专长,而且还有薪酬可领取,一箭双雕有何不可以?

我听后,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写文章只是兴趣而已,进去报社的功力还没到家!”

其实,也不是没有想过应征报社的工作,不过,仔细琢磨过后觉得,我这写文章与报社的工作看似连体婴,实则是两码事来的,所以,报社并不是我写作的最终目标。

平时在博客里写,我都是以生活题材为主,偶尔调皮一下,搅动文章内容的搞笑气氛,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种行文表达方式。若是在报社工作,便要按照社会所发生的事件,中规中矩的详细描述要求,行文一定得正经八百,不能套进个人的意见和搞笑色彩,可想而知,对我而言肯定是极为沉闷的职务。

如果报刊能提供一个专栏作为个人自由发挥的文苑天地,那自然是最理想的。不过,仅仅靠写专栏的薪酬,似乎并不够糊口。所以,在报社服务还是要兼顾社会新闻的工作,酬劳才会高一些。但是,一旦涉及这种沉闷的新闻稿,写作的灵感也就飞掉啦。

我目前的工作与摇笔杆完全无关,但头脑并没有在这段时间里闲置,我是一边工作一边思考写作题材的。而且,生活的题材写之不尽,怕是不写,一旦写,可以牵扯出许多的故事来。如果在报社工作,写完了沉闷的社会新闻后,写博文的兴致就不来劲了。

当然啦,说了这么多不想进去报社工作的理由,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今天有了互联网的博客出现,写作爱好者不必透过报纸媒体,就可以自由对外发表文章,而且传阅的效果并不亚于传媒的力量,甚至犹有过之。我的阅读习惯也正在从传统的报章向电子媒体慢慢移,这是大势所趋——一个时代里新与旧、快与慢的更迭与淘汰。

以前,写好了一篇文章,无偿发给报社的编辑,希望他可以刊出,但是等来的大都是一成不变的拒绝理由:版位不够,抱歉!

唉!不管鸡毛还是令箭,反正是握在他们的手里错不了,我们空手赤膊、人微言轻,抗议也无效啊!

今天,已经不必在乎报社刊不刊自己的文章,只要贴上本身的博客里就可以了,再也不会生报社的气;万一在街头与老编对头相遇,还可以平静的请他移尊到就近的茶店喝杯“无糖咖啡”。

其实,早在三、四年前,你若叫我写作,我会回你一句“发神经”。但是,人的心境真的会在每一阶段做出改变啦!以前不喜欢的,现在很喜欢,本来有兴趣的,如今兴趣全无。我身在其境,却也茫然不能理解这种性情上的转变,因为其缘起乃无迹可寻。

6 条评论:

  1. 给报社写和给博写的确是两回事。报社会先过滤,恐怕你的词句会得罪某某。写博就不同了,畅所欲言,任你怎么写,怎么发泄都可以。那些不喜欢看的人,大可不必上来看。喜欢的就多聊几句,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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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玉燕,
      没错,报社有可刊登可不刊登的决定权,为的也是保护他们自己。尤其是在大马这样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里,媒体每年要向内政部重新申请更新执照,根本就是被控制的。
      幸好有了博客这条管道,发表文章可谓容易多了。是的,喜欢的就上来看,不喜欢的就别上,没有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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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个报界前辈叫做林放,文笔了得,可惜当了政棍,做了烂党的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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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inie,
      这种人很可耻,为虎作伥,玷污了文学,为人所不齿。
      政治只是一时,文学才是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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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佬我也好像有问过你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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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佬,
      我记忆中你也问过我,不过,这篇所指的是另有其人。
      他没有留言,只是在外头遇见时,会与我讨论最新的博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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