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中文译名的智慧

外文译中文,主要是来自英文名字的译名。一些英文里的音调,中文音调里不具备,并不那么好译,因此,在音译时,便屡遇大脑激荡了。

改革开放后,大量外国商品登陆中国市场抢滩。这些商品入乡随俗,都要取个中文译名,以便中国消费者容易记住商品的名字。商品的英文名中译法有五类取向:音意兼译、音译、意译、直译、借形。音译就是把英文名字直接用中文字译音过来;使用音译的办法,大多时候并不能在译名上很好的呈现商品的作用特质。而在无法采取音译的情况下,就只能视产品的作用特质以意译或借形法来表现了,这样,亦失去了该产品原有的名字意涵。如果该商品在国外是老字号的品牌,到了汉字王国,换个与原来名字音调完全不协调的名字,听来仿佛是家新公司新商品,相信厂商领导人的心中也不免起疙瘩。

不管是哪一项译法,都不是一件优差来的。要音意皆具备,并不容易,很多时候,只能期盼那亿万份之一的“巧合”出现了。英文中译都普遍存在这种顾此失彼的无奈,谁叫这两种性质大为不同的文字要擦出火花来呢?

音意兼译
最令人赞叹的成功译名是音意兼译,这类译名不但“音”到位了,连“意”也到了位。如德国生产的著名汽车“奔驰”(Benz),中文的音译与意译都成功,在中文字的意境里就体现了汽车风驰电掣的含义。又如困扰了人类好几世纪的不明飞行物体“幽浮”(UFO),中文的音意也译得相当成功。因为即使到了今天,咱人类还是摸不透这些在空中 “像幽灵般漂浮”的物体,到底是真的幽灵还是假的?还有,不得不提美国著名饮料“可口可乐”(Coca-Cola)那音意俱到的译名,让人见名思饮,想乐。

世界著名的洁厕剂类商品“瑕辟”(Harpic)、美国公司生产的治疗阳痿药物“伟哥”(Viagra)、日本著名手表品牌“精工”(Seiko)等等。其它的成功例子有:“宝马”(BMW)、“维他命/维生素”(Vitamin)、“基因”(Gene)、“绷带”(Bandage)、“媒体”(Media)、“逻辑”(Logic)、“镭射/激光”(Laser)等,皆不失为名噪一时的佳译。

音译
音译的有:阿司匹林(Aspirin)、休克(Shock)、扑克(Poker),丁克(DINK)、厄尔尼诺(El Nino)、罗曼蒂克(Romantic)、摄氏(Celsius)、华氏(Fahrenheit)等,这些源自英文的中文译音词,本来不具备英文原意的色彩,使用久了成为通俗化的词后,大家在约定俗成下都能凭该词而知道所指的事物是什么了。

直译+音译:“新西兰”(New Zealand)、“新德里”(New Delhi)、“冰激凌”(Ice Cream)等。

意译
互联网上共享信息的系统“万维网”(www),采用意译后,巧妙地变成“万维网”三个汉字拼音的头一个字母,有反客为主之嫌。

直译
硬盘(Hard Disk)、面子书(Face Book)等。这些虽是直译的外文,但是由于其词意与中文的意思相等,所以直译后也包含了其原“意”在内,与原物件的本质贴近。

形译
形译多直接借用外文的缩写,如:MTV、IBM、WTO、WHO等。或加入汉字成词的:X光、BP机、T-恤、U盘、卡拉OK等。

转化成中文的外文形译如:“闪存/随身碟”(Pen Drive)等。

来自日语只取中文词形而不借音的:如“霸权”、“不动产”、“乘务员”、“经济”等。

英文取名在先,中文译音工作在后的商品名字,译音为中文后,大都保留了商品的本质,如:“可口可乐”、“奔驰”、“幽浮”等例子,是最为成功的译名典范。换个看法,如果一件商品是中文取名在先,英文译音工作在后,是不是也可以发挥像中文那样的面面俱到效果呢?

译名对公司产品的畅销与否,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可谓成也译名,败也译名。不说不知,原来“可口可乐”(Coca-Cola)在上世纪30年代进入中国的初期,该公司给自己的饮料取的中文译名叫“蝌蝌啃蜡”,令人们产生“味同嚼蜡”的联想,不敢轻易一试,其经营结果遭受到了亏损。不得已下,该公司登报征求中文译名。一个年轻的中国留英学生朱彝给它取了今天的译名“可口可乐”。当时他只得到6英磅的奖金,刚好足够在伦敦一个星期的生活费,而该公司却从此生意兴隆。

相对于日文来说,英文的中译工作还算好做的吧?若日文名字的商品被译为中文,显然更加不好办了。比如“索尼”(Sony)、“尼康”(Nikon)都只使用了音译,没有起到与商品作用产生联想的“意”境,可谓不知所云。只有“野马哈”(Yamaha)、“速速骑”(Suzuki)、“精工”(Seiko)等译得比较成功。某些有汉字和日文一同出现的日本品牌,在中国注册时,一般只取其中文字,如:“浸透润力”(浸透润ぃ力)、“玉柄”(玉の柄)等。

一个民族的语言,在该国家的综合国力渐趋强盛之时,更没有主动放弃的理由,何况,这还是源自三千余年前就广为流传至今的文字,其生命力不可谓不强韧。外国公司来华开拓商机,为了更顺畅地融入当地拓展业务和树立公司品牌的形象,当务之急,不得不入乡随俗将品牌名字汉化,以打入神州老百姓的心里。于是,商品外文汉化译名公司在中国,也可以成为独树一帜的新兴行业了。

好几年前,笔者在中国拍摄的现代连续剧里看到这样一幕对白:一个小孩的父亲对他的说:“待会儿给你买双对号鞋吧。”我在搔头:“对号鞋”指的到底是什么鞋呀?苦想了一段时日,才突然灵光一现,顿悟这“对号鞋”原来就是名满天下的著名外国鞋类品牌Nike!仔细琢磨,它的弯镰刀形状标志看去的确也像老师批改作业的“对号”!可我以前并不是这样看的,只把它当作类似“弯镰刀”的形状。问身边的朋友“对号鞋”指的是什么鞋,没有人知道,说Nike则人人皆晓,而中国人就把它看成了“对号”,在中国提“对号鞋”,无人不知。

所以说,同样一个品牌,到了中国,那里的人们可能又有另一番的理解。这说明了各国民众对事物的看法,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当地国情和民俗的影响。要顺应潮流和成功融入,只有“名从主人”一途了。

(部分资料源自中国CSSCI学术论文网)

4 条评论:

  1. 很不能接受中国现在还把电脑叫做计算机,计算机应该是calculator。不知他们把calculator叫做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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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廖兄,
    我也是这样说的。
    电脑应该叫电脑,计算机应该叫计算机。
    电脑叫计算机,的确很怪,不过,现在也有很多中国民众不再把电脑叫计算机,而和我们一样叫电脑了。
    计算机在中国叫计算器,只有一字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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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New Zealand 是应该译作纽西兰嘛!
    New York又译纽约,又不译新约?
    哈哈哈---------你说他们搞‘虾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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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ninie,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翻译一半不翻译一半?
    其实,在我们念书那个时期(70年代),New Zealand 是译为纽西兰的,不知什么时候被译成不伦不类的。还是译做纽西兰好听些。
    中国媒体译我们这里的马来名亦很好笑,什么“安华尔”“马哈蒂尔”“纳吉布”哈哈。。。。
    最糟的是,我国是君主立宪制,政府的第一号人物应与英国或日本,称呼“首相”,然而他们却没有尊重这里,自己给的称呼叫“总理”!
    当韩国人要求中国不要叫他们的首都“汉城”,要叫“首尔”时,中国政府和媒体马上就改,效率之快令人惊讶,应该是韩国佬比较凶,我们比较温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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