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日星期日

忆台湾六七事

台湾的庙宇真多,大大小小的数之不尽,有些就设立在商业店铺里,想到要拜拜的话,随时都可以,真的很方便。笔者是无神论者,至今也没有给自己确立一个信仰的宗教,故在台的两年来,不曾进去过任何一间庙宇点插香枝。我不明白这么多庙宇的原因是出于民众的迷信,还是纯粹只是信仰的需要?

谈到迷信,大家可以在每年的中元节一窥其貌。中元节一旦降临,全台大大小小的报章必然会刊出耸人听闻的冤死鬼复仇的故事,其出发点也许是想要让欲做坏事的人有所警惕作用,但是给笔者的印象更多的却是导人迷信。冤魂回到凡间寻找杀害他的人复仇并不可尽信,君不见这些会复仇的冤魂都是在中元节才出现的吗?平常的日子为什么就不能回来复仇了?中元节只不过是民间订立的众多节日之一,和端午节的订立或中秋节的订立并没两样呀,都是人为的。

说到鬼魂,笔者倒是看过两次。回溯我小时候,在念初中一的那年吧,就曾亲身经历过灵异事件,在那次事件中亲眼目睹了所谓的“鬼”。当时笔者的父亲去了外坡办事,我贪图父亲的床铺好睡,便于父亲不在家的那晚去睡他的床,果然一宿睡得香甜无比。不过,当笔者在次日6点多钟醒来睁开眼时,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床尾站了一个“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不知道他是谁?那“人”衣着整齐,头上还戴着一顶有边缘的40年代帽子,是个年约50开外的男人。我道是父母的朋友一早来我家找他们闲聊吧?就在我与“他”四目交投的数秒里,突有一股寒意袭来,我本能地意识到站在我面前的是个“异物”。而也就在一刹那间,我的眼睛不自觉地眨了一下,这时床尾的“他”也随之消失了。

事后,我把事情告诉了母亲,她极力否认我看到的是鬼,说是我刚刚睡醒眼花的使然。此事过了十余年后,有一次和母亲闲聊起鬼魂事件,就扯到我小时候的那次经历,母亲这时候对我说,那是你爷爷来看孙子,我讶异地质问她:为什么当时你硬说是我的眼花呢?她解释道:那是因为当时你年纪还小,我担心如果告诉你实情,会使你受到惊吓。

后来我再也不曾在早上醒来时“眼花”过了,使我深信自己当时确实看到了异物。虽觉有点恐怖,却又是一次珍贵的经历,可不是吗?大部分人都只在电影里看过假鬼,能亲眼见到真鬼不是挺有意思的么?

在另一次的目睹灵异事件中,我不是睡醒时看到的。那时,我已经28岁了,就在光天化日下的近午11时许,看到以前家中豢养过的一头宠物狗的幽灵,从我家的门前缓缓跑过!那只宠物狗来我家7年了,就在我看到他幽灵的半年前死去的。它的“狗魂”和生前没有两样,而且非常清晰地显现在我眼前。事发时我离它约10公尺远,它出现时没有看我,在屋前快步绕过屋的另一边去,然后消失无踪。

在台湾两年,住宿在公司二楼的宿舍里,并不曾见过怪异的事件。来台半年之后,笔者搬离了与那位45岁的彭亨州同事及另一位本州友人共住的房间,去另一房间与一位台籍同事住。那位同事是台湾客家人,他希望我搬去与他住的原因是我与他一样是不吸烟的。如果我不搬去住,公司以后有新人进来时,就会入住他的房间,要是来了个烟枪客,可有得他烦恼了。这台籍同事每个周末下班后都会返回台北的家里住,到星期一的早上再来公司上班。所以,每周末和周日及公休假的晚上,都是我一个人睡整个房间,也不见有异物来骚扰过。

我们的公司在台北县的新庄市与芦州乡交界处的五股乡,属于工业区地段,公司的周遭工厂林立。距台北市只有15分钟的车程,到台北市逛街可说是超方便的,所以对台北市也比较熟悉。

在台湾打工的时期是段美好的回忆,以后有机会到台湾去,还要再深入的找回留在那里的岁月痕迹。由于笔者深怕自己随年纪的渐长,会丧失以前的记忆,故此特留文作为以后追回记忆的依据。

《忆台湾二三事》《忆台湾四五事》《忆台湾六七事》
(完稿于03/0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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