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

玩忽轻薄司法是落后国

匆匆的时间,如从身旁疾驰而过的汽车,总是无法让我在这霎那间抓住点什么,只能目送它远去的绝尘之烟。

年岁愈长的人,愈发觉得时间飞速流逝的可怕。今天周末,转眼又来到下个周末了!年似乎刚过了不久,刻下又是下个年的来临!

对我的小外甥而言,时间很慢过,因为要上学念书,巴不得时间快点过,长大了不必再念书。这想法,我像他那样的年纪时,又何尝没有过?

对贩运毒品被捕,复遭新国法院判了死刑的杨伟光而言,时间过得有嫌快速,如果被捕时还未成年就太好了。虽然只有20出头的年华,却要面对生命随时终结的时刻到来,“等走”的心情如何,不言而喻。年轻的生命,因为贩毒而毁于一旦,诚为令人扼腕叹息。尽管他的辩护律师成功为他取得延缓狱方执行正法的时间,也不过是在拖延多一些日子罢了,最终毕竟还是挣不脱死神的魔爪。

杨伟光是不幸的,不幸在于他的年轻单纯而无知,不幸在于他触犯之罪的唯一刑罚是死刑。他在狱中皈依了佛门,“十年暗室,一灯能照”,佛教相信人性是善良的,真正的“犯人”不是罪恶,而是无知(无明),一切罪恶都是由于无知所引生的。故此,对佛教而言,即使是杀人无数者,手沾血腥的杀人魔,只要他觉悟自己的昨日之非,痛下决心放下屠刀,都可以被原谅,获得今日重生的机会。

但是,一个国家的律法不是吃素的,特别是新国,严刑峻法的制订,就是要向准备以身试法者发出严厉的警告,这警告也不是说说就算的,一旦触动了它的机关,再来说悔恨的话语,已经无济于事。

杨伟光的律师以他家贫受教育不多为理由,要求免其死刑,如果新国的司法能为他这个理由开先例的话,谁保没有下一个又是以家贫没受教育为由的杨伟光,携带着毒品出现在新国的机场?到时候,新国的法庭如何下判?不是还得索下留人吗?

如果家贫受教育不多的理由能成立,则本州家贫又没有上过学者,当不独杨伟光一个,依此类推,他们岂不是全部都从事不法的勾当去了?难道说,杨伟光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的不法行动是要“躲警察”的?难道说,家贫和受的教育少,就可以有不认识毒品是什么东东的权利?

我虽同情他年纪轻轻就被送上绞刑台,但是,不同意他进行不法勾当是因为家贫受教育不多的理由,这理由好像有欺其他家贫受教育不多者的智慧。谁都知道,贩毒是一门暴赚的生意,正是因为奇货难求和风险高,敢于铤而走险的人,本来就要做好视死如归的心理准备。一旦东窗事发栽了,也只好认命引颈一快哉,再说无谓的言语,显得都是多余的,惟该认清: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每个在法律上确认成年的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新国的司法并非好像大马这样迂腐。在我国,人民已知的贩毒与杀人被捕者,至少有不下10宗的案子,在财可通神的里应外合下,发挥了救命的作用,贩毒与杀人者都得以逍遥法外不必死。所谓的严刑峻法,在这个落后的国度里,还真的只是说说而已,并不是当真的,前提是,你花得起钱就万事OK了。

记得半岛发生过的贩毒被捕者之呈堂白粉物证变成了面粉的荒谬!记得2004年杪发生于某小镇图书馆旁的年轻鱼贩被枪杀后,杀人凶徒被捕复被释放,继续逍遥法外的荒谬!记得一个年轻华裔勒死其同居的卡达山籍女友,弃尸升旗山腰,被捕后承认了所犯罪行,最终却不了了之,现行犯如今正在欧美国家深造中的荒谬!记得赵明福冤案无处申的荒谬!记得蒙古女郎命案朦胧中挥不去的权作怪荒谬……还有很多很多被犯罪者的钱和权侮辱了的人命,以此来说明我国的司法,只是为钱和权服务,而不是秉持公正一视同仁原则为人民申冤的机制。

所以,从杨伟光的案子里,我一开始就不是以感情用事的人道支援为出发点,而是在司法的高度,比较两国的执法公正严明程度,赞同新国坚持司法公正的处理方式。相对于新国,那有钱者犯了死罪就不必死的逻辑,成了我们国家前进的最大障碍。既然维护社会治安的司法严肃在这里也可以被铜臭玩忽轻薄,还有什么事不是一个国家因为落后无能而折射出来的荒谬?

9 条评论:

  1. 我觉得一切都是人为的,而且跟信仰也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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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玉燕,
    正是人为的,国家才会被这些素质差的搞砸了。

    眼里看到的尽是翻跟斗的铜板,都忘了什么叫公义,有钱能买命,无钱等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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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杨伟光学历有多少就不知,但是小学生都知道,贩毒是犯法的,杨伟光运毒时不可能不知道,还有什么无知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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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罪犯如果能诚心悔改,痛改前非,他们的灵魂得救,(是不是好像牧师传道酱啊?)可以说囚犯的心灵已经向善,但是肉体必需受作业的惩罚,在今生把一切作业了结,来生就比较轻松,不必背负着罪孽的包袱,再走一趟崎岖的人生道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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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大佬,
    杨伟光绝对不会不知贩毒是犯法的,而且是重罪。如果没有猜错,他其实在未成年时,已经帮毒贩运送过很多趟毒品走私。
    贩毒的利润和酬劳丰厚,想必他是受此引诱,最终不能自拔。
    由此案折射出我们国家的司法是何其迂腐,贩毒与杀人者,只要台底交易就可以免于绞刑,是不折不扣的助长罪案,此等国家,可称九流质国,落后兼盲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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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ninie,
    人来到世间,都是为了通过不断地学习,始能修成正果,杨伟光的业,今生完结,来世就应该行善积德,以弥补错误。
    我国的司法太烂,不能服人,由此赞赏新国无私和廉洁的司法环境,即使有钱人,只要犯了死罪,在新国是没有用钱来买命这回事的,也难怪人家比咱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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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从没同情过他,我痛恨这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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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山城客,为啥我的留言不见了???明明post了啊!!!

    是不是有冤魂不散?^^

    没办法,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做错事,都应该得到制裁的,悲伤不舍又何如?

    狮城是司法公正的国家,应该不会冤枉好人的,可是番薯国。。。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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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文燕,
    若有来世,希望他安分做人。
    今生匆匆,学习得还不足够。




    cindy,
    你的留言又无故玩失踪?是不是哦?。。。。

    不关我事呀,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什么也没有做。。。。。。。

    冤魂不散怎么办?请驱魔人?请张天师?请耶稣?还是请那鸡吧,鬼见到都怕。^^

    没错呀,谁触犯了法律,谁就来承担吧,不能侮辱读书少的人呀,这个忘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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