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丰收节何时被列全国假期?


东马与西马被辽阔的南中国海分隔,一国两地遥相对望。因着地理因素,本州与半岛的相互了解不多,相对于彼岸的发展,这里还是属于落后的州。但是,本州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则不是彼岸所能企及的。

本州有高4101公尺的东南亚最高峰——神山;本州面积在全国的州属中排第二位;本州数百万的人口里,居住着超过23个原住民族群;婆罗洲岛是全球唯一由三个国家政权分别管理的岛屿;若单论全岛755.000平方公里的面积,则在全球的岛屿中排行老三。

5月,于本州而言,是个多假期的月份,打工的喜欢,当老板的不爱。

5月的第一天,迎来全世界欢庆的劳动节假日;17日,是佛教的卫塞节,即浴佛节假日;月杪的最后两天(30 & 31)假日,就是本州卡杜族人一年一度欢庆的丰收节了,惯例会有丰富的娱宾节目表演。

作为本州原住民重要的节庆之一,州政府每年皆引领和主办庆祝活动。KDCA(卡达山/杜顺人文化协会)在这进入高潮的两天里,也将人满为患;除了本州各族人民涌往同欢共庆,也有远道来自国外的游客,趁机在这里观赏异邦人民欢庆节日的精彩过程。

虽然“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喊得响彻云霄,然而,东马丰收节的两天假期,在西马却是没有的。即便是像9月16日这个马来西亚联合邦真正成立的国家大日子,最初也只有东马的两个州列当日为假期;直到前年,首相纳吉才作出历史性的宣布:自次年(2010)起,把这天列为全国性的公共假期。

从来没有916立国意识的彼岸朋友们,才首次体会到这一天于大马而言,是何其重要。而彼岸这迟来的假期,则是在大马成立了47年后(1963-2010)才到来。也就是说,47年后,我们“才搞清楚了”马来西亚是在哪一年诞生的;这和出世时丢失了报生纸,人到中年后才寻找回来,再重新检讨自己的实际年岁,是一样的意思,其整体意义实际是要超越831国庆的。

同样的,卡杜族是组成大马多元民族里的一员,只不过,他们仅仅存在于东马,亦是东马的真正原住民,故西马人对之了解并不多。因此,卡杜人每年一度,性质堪比巫人的开斋节或华人春节的丰收节,也就没有受到以半岛的中央为首的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形成了目前的“东马有假期,西马没有假期”的现实。

大马印度人的情况也大致如此,由于东马的印度人口不多,从而导致了他们的节日在东马没有列假。笔者觉得,既然同处一个国家,除了各州苏丹或州元首的诞辰可个别放假不说外,涉及大马主要民族的节庆,应该是全国性庆祝的,必须要列为统一的公共假期。

民族节假日的到来,可以提醒人们不要忽略某个民族的存在,对促进民族交流与了解,以及和睦共存,是具有一定的正面教育成效的。

12 条评论:

  1. 等吧!等下届大选东马人民、或者土著开始反国阵的时候,纳吉就会开始做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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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inn,
    欢迎你!下午好!

    没错,当大选需要讨好人民,自己又感到有危险时,才会调整这种不得人心的政策,只是,恐怕届时才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矣。

    东马的土著,一般不会看政府的好坏,要他们醒悟反国阵,机会很小,除非真有醒悟到那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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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的,怎么可以忽视东马原住民的权益呢?真的很期盼这一天被列为公假。

    在我有生之年,有机会见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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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兄台最近大發雷霆,怒斥某報記者抄襲大作,引起關注;本人斗擔詢問兄台,此貼文圖片及貴部落格上端圖片可是出自兄台親筆?抑或亦是「抄襲」(或轉載),可有註明出處,以示「尊重他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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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cindy,
    上回接受916被列为假期,华叔的功劳不小,要不然,那鸡他还不愿意呢。
    现在华叔被冤枉的进后门案,法庭这政府的狗奴,不顾司法的公正,不正视事实,硬判他有罪,害他要洗净屁股准备坐牢了,这争取丰收节列全国假期的伟大使命,恐怕也难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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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哇,爽啊,最好连同砂州的达雅节,30MAY-2JUN四天假期,看来执政党要以假期来收买选民的心了。

    还有,印度人的屠妖节,在东马两州是有放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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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哇!你还想要假期啊!据我所知,大马的公共假期好像有20+天,对吗?
    我们这里才有10 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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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沈兴,
    是一国两制还好,至少本身还有话事权。



    大佬,
    民族多,假期就多了,公平起见,大家皆要有嘛。

    屠妖节在以前并不是本州的假期之一,后来在进步党的争取下,才成为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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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玉燕,
    当然多假期好咯,多多益善,呵呵!

    其实是涉及宗教的节假日太多了,可以减少,丰收节形同华人过年,应该列公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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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温先生,
    问得好!知道会有人这样问的。
    我部落格的照片,一些是自己画,一些是取自网上,网上的照片,也不是全部直接“抄袭”的,一些是有使用PS改动过。
    直接照搬来上贴的,若有该照片的拥有者向我抗议,我当然也可以向他致歉和撤下照片!不过,至目前为止,还没有。
    一般上,博客取用网上照片套用,并不是什么抄袭行为,例如,你写了一篇首相或某官员的博文,想放他的照片在博文上,就去网上找资料,网上就很多人这样做,没有听过谁挨轰了。
    在一篇《梦南洋》的文章里,我就有注明照片上取自拿督韩春锦的作品,另一篇《华夏复兴,汉服先行》的文章所使用的照片,我也注明了出自亚洲周刊的,这些都是我前些时候的文章,你可以去证实一下!
    你看完了我那天的博文了吗?我并不反对该女记者抄丰收节的相关资料,问题是,妳总不能把里面有我(笔者)所思所想的经历,一字不改地抄袭吧?
    与照片相比,文章则还要花更多的脑力,照片是作为文章的点缀,读者看的主要还是文章内容。
    阁下应该是该位女记者的朋友,替她说话是必然的,不过,这件事已经落幕,我也在她作出道歉后,主动把博文删除了,这样做是为了大家都好。
    我作为一个文章被一字不改抄袭的受害者,没有理由发飙吗?说到大发雷霆,则言过其实了,我最愤怒的言语还没有说出口呢,毕竟我还手下留情了!
    我博站题头的照片,是在一个免费提供PSD文件素材的网站下载的,有注明只要使用在非营利的地方,都可以自由使用。知道PSD是什么吗?就是经过使用Photoshop来制作储存的文件!
    我主动删除了博文,表示我对她是释出善意的,如果一直留在我的博上,阁下认为会更好吗?你怎么在“蛇过了才喊打?”负有何重要的“使命”吗?
    难道就是想为该记者朋友出口气,那么,请你也表一表态,为什么涉及我个人经历的故事,也可以抄袭不论罪?而不是说我抄袭了谁的照片这种形似报复的行为。再说了,我该没有抄袭到你的照片吧?阁下在为谁出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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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再复温先生:
    根据在下的统计,自开博以来,在博文里使用过的图片,总数有254张。
    其中的170张是本人自己绘图或从取得的原照片通过PS软件修改过,或添加文字,或改动部分图像。
    比如,《雾里看花花似假》一文的附带图片,奥巴马在原照片里,本来是前美国总统乔治布什,是本人将其改变了,在此之前,网络的图片上是找不到奥萨马X奥巴马的!
    其他如《月下奇遇》的绘图,则是百分百出自本人之手。
    另外的84张图片,则是直接套用的。多是风景或政治人物的头像,如蒋国华、纳吉、慕以汀、泰国法医普缇、胡锦涛、奥巴马、李小龙、麦克尔·杰克逊等等。
    纵观上述原创(含修改合成)及直接套用的比例,前者占了全部图片的67%,而后者仅33%。
    经在网上查证获悉,网络图片只要不是使用在营利的商业用途上,即便原图直接套用,亦不是问题,并没有所谓图片抄袭之说。
    而抄袭我文章的记者,她是将文章刊于报章上的,基于她的职业,报章会给予她回酬,这就涉及商业的营利用途了!我则变成利益被人拿来利用,除非我同意,否则,就形同强暴了!
    她作出了道歉,我则主动撤下对她有影响的博文,可是,阁下不要忘了,该天卖出去的报章是收不回来的,对我来说,依旧有疙瘩的!我不强人所难,要她把当日的全部卖出报章收回后才撤下博文,已经是最大的宽恕!
    当我们使用一部照相机来拍摄风景,却把人家的住家或楼宇、或汽车等私人的物件都拍摄进照片里,我们能说:这也是涉及抄袭吗?
    我要不是没有这样多的时间,也会选择自己描绘贴文的附图,毕竟,我自己会画画。
    另外,我早期的一篇贴文《人生的直通车》里的其中一张漫画绘图,我也早已经注明了绘者的名字,并没有把它当作是自己的作品来刊登!你可以去查证一下!
    虽然,我取得的照片不是用在营利的事物上,我还是尽量给出原创注明的,以此来区别我的作品。只是,有些图片在网络里辗转流传,都不知道原创者是谁了,要给个注也不能。若是有谁能证明我直接套用到文章的图,是出自他的原创,经证实后,我也同意撤下及向他致歉!
    阁下不常来留言,今次在本篇里留言,却说的不是本篇里讨论的事情,而是我已经删除了的前博文,这回破例给你回复,为的是希望你能释疑,并看清楚在大是大非的面前,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的道理。
    如果再有与本贴文讨论内容不相干的问题,请发送到本人的电邮里,若发送来这里,则恕不发布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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