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星期日

手枪的自述

     年轻时的我,曾经是当时社会叱咤风云的某个黑帮中最重要成员。帮里要是没有我,开片或争地盘的谈判就不会顺利进展。

虽然我并不是黑帮的头头,但是黑帮的头头却要依靠我才能平定江山,他只懂向马仔发号施令而已。没有我的出现,作为黑帮的头头也不免要顾忌多多,所以,我说自己是帮里最重要的一员,绝对不是在打诳语,神明可鉴。

我这么受他们的器重,主要是因为我的能力强,对敌人可以造成很大的杀伤力。即便健壮如大猩猩的敌人,我也可以轻易把他击倒,甚至还可以取去他的性命,令他血洒街头,这对我而言,不过只是花数秒的时间而已!

数秒之内,你能做什么?穿上一件衣服的时间也不够,对吧?可是,我能利用这数秒把一个壮如牛的大汉击倒,绰绰有余!这样的速度,我是怎样办到的呢?

这当然与我家族的特长有关,但是跟“功夫”并无关。“功夫”,是指布鲁斯·李耍玩的那套能击倒敌人的肢体动作,老外的字典里没有,所以也跟着东方人的语音起哄,叫它“Kung Fu”,从此收录进他们的字典里,直到世界末日;还记得那时的布鲁斯·李拍戏时,专拍用中国功夫打到老外和倭寇四处寻牙遍野喊妈的惨况,可他们反而对布鲁斯·李崇拜到不得了,对自己的族类被打,竟然无动于衷!

别看布鲁斯·李好像天下无敌似的,若狭路相逢遇到我,又正好与我发生了冲突,他还是多多几个也不够来死!所以,功夫算个屁吖?不信你看布鲁斯·李的儿子还不是死在我家族的口下吗?

虽然,你听了我的叙述,觉得我好像是个心狠手辣,出手速度快到不得了的可怕烂仔,不过,你大概不知道我在社会上也是有身份地位的!当然啦,你不可以拿我与习近平或李克强的身份来比,那样是变相侮辱他们的啦!

我说的身份,就是普通人要向政府领个牌,才可以拥有我。有些国家,还吝于发牌给你,干脆就禁止你拥有我,除非你在当地的社会有一点地位。我所在的国家,也是因为不随便签发准牌,以致需要我效劳的人只好把我当“金屋的阿娇”般来非法收藏,需要我帮忙的时候,才会携我出去透透风。

不过,由于我在搏斗时爆发出的杀伤力实在超强,除了我身处的黑帮对我爱护有加,人家敌对的那边黑帮也不傻,他们也有办法搞到我的家族为他们服务。我就曾经有几次在黑帮争地盘的对峙中,看见我的家族在敌对黑帮的那边效劳,频频向我挤眼吐舌,极尽挑衅之能事!

当大家都拥有了我的家族后,互相也都有了顾忌,反而不能轻易的派我出场攻击敌人了,怕的是“同归于尽”这句成语会应验在眼前!所以,大家通常只是把我们掏出来晃了晃,快速的旋转一下又放回腰际处,意思是向对方发出警告:我们的出场将是最坏的结果,大家都不希望看到!

我在黑帮的戎马生涯很久,假如没有记错,大概有40个春秋吧。曾经历过数次的激烈拼搏,也换过几个头头,多番易主。晚年的我,筋骨已散,铁锈斑斑,耄耋之态龙钟可掬,开始不复当年勇矣。那时,黑帮势力已渐渐褪出社会舞台,于是,最后一位主人把我扔到垃圾桶去,一位捡垃圾的穷小孩把我拾起,又把我的筋骨敲散,贱卖给收购废铁的环保商。

江湖这条不归路,曾经有我的汗血辛劳,但是,淡出江湖后,没有人记得我的功德。我只是一支手枪,一支杀过很多人,也威慑过很多人的手枪!但是,现在我已经被分解,在废铁堆里,我的头身各散西东,什么都不是。我开始明悟手枪是我的前身,后世的我应该会被制成对人类有贡献的器物,例如痰盂、尿壶……

啊……?痰盂?尿壶?这是我为前世赎罪的方式???隐约好像听见佛陀在废铁堆的上空回答说:是的!!

8 条评论:

  1. 下次或许可以写一篇,水枪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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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佬,主意不错,不过还是由你来写的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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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愿意持枪吗?我很怕枪,我觉得我宁愿被枪死也不会敢开枪的。我家婆有两支rifle。以前她住在森林的时候,这两支枪便是她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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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喜欢手枪,可惜在这里是不能随意拥有的。
      我要手枪不是杀人,是傍身,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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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做样有用的东西,就可以赎罪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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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山城客,是澳门黑帮老大出狱给你的灵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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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他坐了32年牢,出来后应该做些善事积点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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