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
一位年轻导演与她的文学作品
陈翠梅,一个陌生而好听的名字。陌生,是相对我认识的文学作家而言。好听,是因为有一种原乡的朴实感觉。
《横灾梨枣》是她的文学作品。
据她在书中的自我介绍中说,她是一名导演,“拍电影是因为电影乃这个世纪最伟大的艺术,而她决定往伟大那边靠。”
这位导演的文学根基原来这般好,让我有点惊讶。她自言在学生时代钟爱小说家亦舒的书,也喜爱古文集韵,难怪她的文学功力这样深厚,驾驭文字的功夫几达炉火纯青的地步。
书中描述的,都是她的心情故事,文句通畅,写得相当精彩,读起来很舒服。难得的是,她不像某一些作者般,有太多的错别字或不通顺的语句;在她的文章里,很难找到这些缺点。
事实上,我之前曾买下了一本名叫《在第一本书之前》的文学作品,作者是林韦地,只看了一半,后来在书局发现这本《横灾梨枣》,阅读的兴致就从《在》被《横》吸引过来了。
也许是导演的使然,她在书中的表现手法也有些类似电影的手段,有一些文章是以对话的形式来进行的,没有‘我说’或‘他说’之类的提示。
喜欢她书中的‘电影笔记’、‘鸡毛鸭血’、‘岁月忽已晚’、‘闲来无事’和‘我的一段悲惨的婚姻’这几篇文章。当然,其他的也还是喜欢的。
她的电影,我没看过。不过,想到她在文学上的造诣,相信她的电影故事内涵一定不差。
我上网找了找她的资料,发现有关于她比较详细的介绍:陈翠梅,1978年出生于马来西亚Kuantan,曾在地方报社和杂志社担任专栏作家,在一所地方多媒体大学攻读过电影和动画专业。导演陈翠梅在马来西亚独立电影界非常的活跃,曾执导多部短片,并担任过长篇电影的编剧。《每一天每一天》曾获斯洛伐克短片节奖。
电影作品有:《石头路》(2005),《莫失莫忘》(2006),《念你如昔》(2006),《乡村电台秀》(2007),《大象与海》(2007),《口袋里的花》(2007)以及《一种渴望》(2008)。
行啊,我会去找一找来看。有文学根基的女孩子导演的电影,让我有份殷切的期待感。
2009年8月27日星期四
病国庆何庆?
下班取车回家时,看见爱车的后面顶盖上,粘了一支小旗帜,我认出来那是一面据说叫‘辉煌条纹’的国旗,辉煌打哪来?不知道。
是我粘在那的吗?不知道……啊!不,知道!不是我粘的,现阶段的我,应该没有这样爱国才对。这是吾州政府花钱,令其工作小组四处免费派发,乱粘在人家车子上的,等同拿金粉往自己的脸上挥洒的意思。
想想看,如果走在马路上的车子全都粘着小国旗,一眼望去仿如旗海般壮观,那么州政府的面子可就大喽。州政府的面子大了,联邦政府的面子也跟着大喽;联邦政府的面子大了,就更加不会将人民放在眼里喽;不将人民放在眼里了,就不会进行国家改革喽;不改革了,民主就永远胎死腹中喽;民主胎死腹中了……啊,好累,容我休息一下再喽了。
自古多情空遗恨。表错情脸摆哪搁?州政府这项行动,并没有征求过车主的同意,虽然是免费的,但是车主未必就一定要领这个情啊;所以,未经同意就把国旗粘在人家的车子上,等同是犯法的破坏行为。我立刻趋前,一手把粘在我车顶的小国旗扯下来,然后就近丢进路旁的水沟里,让它溺毙去,口里免不了三字经串串冒出來。虽然你说我应该粘支国旗表示爱国吧,我也觉得好像是这样;不过,心中对这个国家的爱,确实没有办法燃烧起来,灰心呀、冷感啊。有时我想想,自己的车子如果真的粘了一面这样的国旗,反而会给我添加羞耻感,这样的国家,算了!
我的不爱国源自国家有病,久病床前无爱国者。迟迟不肯就医,现在手尾很长,这顽疾主要有下列几项:
1. 9月16日才是国庆,我国只有46岁,非52岁。不信请再读马来西亚联合邦成立之历史,现在庆祝的52岁是半岛脱离英国统治的独立日。应将8月31日定为半岛独立纪念日,取9月16日为国庆,方合情理。
2. 在同一个国家里,东西马的物价至今都没有统一,这是国阵执政46年来的无能证明。运输费应该由联邦政府来承担,而不是由东马的人民支付。本州是全马贫穷之最,为什么我们还要付出比别人多?
3. 废除内部安全法令,因为它的存在并不是真的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是沦为执政党的有心人用以打击异己和敌对政党的工具。马共早已走入历史,这项当年专为马共量身定做的法令也已过时。
4. 赵氏验尸庭的审议毫无威信可言,像一场闹剧。如今的警队与反贪委会是替执政党服务,沦为权势的爪牙。必须重新整顿警队与反贪污委员会,并确保三权分立,互不干扰,让人民对这个国家还存有一丝信心。
5. 废除土著与非土著之分。同一个国家里,只有马来西亚民族,没有外来或本土者,大家均是主人。
6. 非法移民是国家毒瘤,时机成熟后,必会遭到他们反噬;本州的非法移民问题一天没有解决,就存在着一天的隐忧。到得发生了威胁国家主权的重大事故后才来挽救,为时已晚。
7. 当年‘沙巴信托基金’的成立,是国阵政府全盘在操作,如今,这个祸害州民的基金烂摊子,还必须由国阵政府负责收拾残局。14年了,国阵政府的救援诚意在哪里?一个政府是这样来坑他的人民血汗钱的吗?
8. 2004年杪,发生在兵南邦东贡岸的前YB枪杀青年鱼贩郑金福的命案,在当年的警监亲口宣布破案后,至今5年了,被逮的凶手,为什么释放了而不是被判刑?命案为何可以不了了之?这其中难道没有涉及贪污的行为吗?杀人者不必负刑事责任,有钱就可以买起一条人命,这样的国家,谁会有安全感?
9. 东西马应该平衡发展,不能取去东马的资源后,只用在西马的发展而弃东马于不顾。否则,这也只不过是殖民地的翻版,加入大马有什么意义?我们东马真的摆脱殖民了吗?
10. 纳吉应向人民清楚交代蒙女命案的未解疑窦。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自己也沾了屎,一点也不清白,有辱国体,只能沦为国际间的笑柄。我国如何来立足于世界?人民颜面何存?
11. 在民主的国家里,人民拥有集会和抗议的自由,执政党无权剥夺,必须无条件容许人民行使这方面的权利。
12. 立即恢复母语教数理。现在说要恢复却又没有付诸实行的策略,是企图以拖代变,骗不了人。
这就是我国的顽疾,还有尚未发作的隐疾不知几许,好像病得不轻呢。所以,州领导阁下听起来一定觉得更像是我在语无伦次吧?不过,您必须要认真地看待这些语无伦次,一件件的来医治。以上所列的病症您若能通通医治好,每年的国庆,不要您的提醒,我都会早您一步悬挂国旗。至于现在,想要我挂国旗?哼!哼!慢慢等。
是我粘在那的吗?不知道……啊!不,知道!不是我粘的,现阶段的我,应该没有这样爱国才对。这是吾州政府花钱,令其工作小组四处免费派发,乱粘在人家车子上的,等同拿金粉往自己的脸上挥洒的意思。
想想看,如果走在马路上的车子全都粘着小国旗,一眼望去仿如旗海般壮观,那么州政府的面子可就大喽。州政府的面子大了,联邦政府的面子也跟着大喽;联邦政府的面子大了,就更加不会将人民放在眼里喽;不将人民放在眼里了,就不会进行国家改革喽;不改革了,民主就永远胎死腹中喽;民主胎死腹中了……啊,好累,容我休息一下再喽了。
自古多情空遗恨。表错情脸摆哪搁?州政府这项行动,并没有征求过车主的同意,虽然是免费的,但是车主未必就一定要领这个情啊;所以,未经同意就把国旗粘在人家的车子上,等同是犯法的破坏行为。我立刻趋前,一手把粘在我车顶的小国旗扯下来,然后就近丢进路旁的水沟里,让它溺毙去,口里免不了三字经串串冒出來。虽然你说我应该粘支国旗表示爱国吧,我也觉得好像是这样;不过,心中对这个国家的爱,确实没有办法燃烧起来,灰心呀、冷感啊。有时我想想,自己的车子如果真的粘了一面这样的国旗,反而会给我添加羞耻感,这样的国家,算了!
我的不爱国源自国家有病,久病床前无爱国者。迟迟不肯就医,现在手尾很长,这顽疾主要有下列几项:
1. 9月16日才是国庆,我国只有46岁,非52岁。不信请再读马来西亚联合邦成立之历史,现在庆祝的52岁是半岛脱离英国统治的独立日。应将8月31日定为半岛独立纪念日,取9月16日为国庆,方合情理。
2. 在同一个国家里,东西马的物价至今都没有统一,这是国阵执政46年来的无能证明。运输费应该由联邦政府来承担,而不是由东马的人民支付。本州是全马贫穷之最,为什么我们还要付出比别人多?
3. 废除内部安全法令,因为它的存在并不是真的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是沦为执政党的有心人用以打击异己和敌对政党的工具。马共早已走入历史,这项当年专为马共量身定做的法令也已过时。
4. 赵氏验尸庭的审议毫无威信可言,像一场闹剧。如今的警队与反贪委会是替执政党服务,沦为权势的爪牙。必须重新整顿警队与反贪污委员会,并确保三权分立,互不干扰,让人民对这个国家还存有一丝信心。
5. 废除土著与非土著之分。同一个国家里,只有马来西亚民族,没有外来或本土者,大家均是主人。
6. 非法移民是国家毒瘤,时机成熟后,必会遭到他们反噬;本州的非法移民问题一天没有解决,就存在着一天的隐忧。到得发生了威胁国家主权的重大事故后才来挽救,为时已晚。
7. 当年‘沙巴信托基金’的成立,是国阵政府全盘在操作,如今,这个祸害州民的基金烂摊子,还必须由国阵政府负责收拾残局。14年了,国阵政府的救援诚意在哪里?一个政府是这样来坑他的人民血汗钱的吗?
8. 2004年杪,发生在兵南邦东贡岸的前YB枪杀青年鱼贩郑金福的命案,在当年的警监亲口宣布破案后,至今5年了,被逮的凶手,为什么释放了而不是被判刑?命案为何可以不了了之?这其中难道没有涉及贪污的行为吗?杀人者不必负刑事责任,有钱就可以买起一条人命,这样的国家,谁会有安全感?
9. 东西马应该平衡发展,不能取去东马的资源后,只用在西马的发展而弃东马于不顾。否则,这也只不过是殖民地的翻版,加入大马有什么意义?我们东马真的摆脱殖民了吗?
10. 纳吉应向人民清楚交代蒙女命案的未解疑窦。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自己也沾了屎,一点也不清白,有辱国体,只能沦为国际间的笑柄。我国如何来立足于世界?人民颜面何存?
11. 在民主的国家里,人民拥有集会和抗议的自由,执政党无权剥夺,必须无条件容许人民行使这方面的权利。
12. 立即恢复母语教数理。现在说要恢复却又没有付诸实行的策略,是企图以拖代变,骗不了人。
这就是我国的顽疾,还有尚未发作的隐疾不知几许,好像病得不轻呢。所以,州领导阁下听起来一定觉得更像是我在语无伦次吧?不过,您必须要认真地看待这些语无伦次,一件件的来医治。以上所列的病症您若能通通医治好,每年的国庆,不要您的提醒,我都会早您一步悬挂国旗。至于现在,想要我挂国旗?哼!哼!慢慢等。
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
两岸相会鹊桥

七夕了,东方的爱情节。有情人注重它吗?能媲美西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感动吗?
今天的花店好像静悄悄的,不见玫瑰的红艳,东方不红西方红,哈!
七夕是什么呀?我也不太明瞭。怕说错,上网查了一下资料,原来是个古代中国哀怨的神话传说。七夕节又称乞巧节/七巧节或七姐诞,“这是‘东方的爱情节’”,专家这样说。
故事说的是天人相隔一方的牛郎与织女,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得以在喜鹊的帮助下,筑起鹊桥,跨过银河两岸,让他俩走在上面团圆的故事。他们夫妻可是一年才能相会一次啊,怎能不珍惜呐。美丽的传说,美好的结局,令人神往,陶醉其间~~啊~~!
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南阳城西(今河南省南阳市)的牛家庄,有一个叫牛郎的孤儿,随哥哥嫂子生活;嫂子对他很不好,给了他九头牛,却要他领十头回来,否则永远不要回家。沮丧之际,他得到贵人的指点,在伏牛坡发现了一头生病的老黄牛。他悉心照料下,老黄牛终于病愈了,这时他才得知,老牛原来是天上的金牛星,获罪被打下凡间来,牛郎于是将其领回家奉养。
后来在老牛的指点下,牛郎找到了下凡仙女们洗澡游玩的地方,偷取了其中一个仙女的衣服,那个仙女名字叫织女。两人相识后,双双坠入爱河里,织女后来诞下了龙凤胎。由于仙女和凡人私通触犯了天规,织女被带回天界。老牛告诉伤心的牛郎,他死之后可以把皮做成鞋,穿上它就可以腾云驾雾,到天界去找织女。
后来牛郎终于上了天界,眼看就要和织女团聚了,却被王母娘娘头上银簪所变的银河拦住了去路。天上的喜鹊被他们的爱情所感动,化作“鹊桥”,牛郎织女终于团聚于鹊桥上。王母娘娘知道后,有些动容,于是容许他们每年农历七月初七,可以在鹊桥相会。
自此之后,每年的七夕,牛郎就把两个小孩放在篓筐中,用扁担挑起,上天与织女团聚,成为千古佳话。
看完神话故事,想起台海局势,需要的也许就是‘鹊桥’般的力量,来衔接两岸。谁是王母娘娘?谁又是鹊桥?也许两岸的领导人皆可以是王母娘娘的身份,只要他们有成为推手的意愿,找喜鹊搭桥就不会被托手肘。
8月8日,台湾本岛的东南部,遭遇莫拉克台风严重蹂躏,夺去近两百条性命;眼见同文同种的台湾人遭此劫难,大陆社会就曾发挥人溺己溺的精神,举倾国之力相助。这份情,相信台湾的人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
这,算是已搭建了一半的鹊桥吧。
2009年8月25日星期二
没 稿
昨晚在梦中写了一整晚的稿。写了又投篓,投了篓又再来写过。不屈不挠,还是没有一篇写成。
看看纸篓里,已是满满的一堆废纸,每张都被揉成球状的样子,但我并没有揉过它。还好,是用电脑写的稿,投篓的失败稿也只是投入了Recycle Bin里,不然就要招惹环保人士的声讨了。
一整晚睡不好,就是为了写那稿,到了天亮还是不成。也不知道题目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一篇写不成的稿,从来没有过的失败感。我一定是累了,不然就是要病了。
想我中学的时候,老师在黑板给了个题目,我通常能在半个小时内完工,哪会发生在这漫漫长夜里也写不成的事儿?
一位在校的好友兼同学先我离校,来城市工作。我兴致勃勃地给他去信问候,想从他的回信中知道一些社会的形貌,但是,他没给我回信。等了一星期、一个月、一年,白等。我气了,从此没有再理睬他。后来我也到这个城市谋生,偶尔不小心在城里某处碰见,大家也只是冒冒头就擦身而过,话也没多说。比陌生人好一点的就是,我们还有冒冒头——那种认识,不是深交的打招呼形式。
多年后,从他姐姐的口中知道,他不会写信。我仍不能理解,大家不是同在一所学校求学的吗?学习的过程总一样吧?为什么不会?
他最近结婚了,我没到贺,他没有请我,我默默祝福他。因为写信没了一个朋友,我再不敢给他写信,以免造成二度伤害。
写信,本是联系友情的原始方式,可就有人害怕这事儿,我当年确实还真的不知道耶!本来是维系友情的东西,如今都成了分裂友谊的工具,被我们搞得还真够讽刺的。回想我当年的同学,也真的没有几位是爱写字的,班上的作文课,除了我和少数的几位女同学能完成使命,其他人都是死在任务里,因此皆视之为畏途。
一位也不爱动笔的朋友说,写信或写文章要看心情的。是吗?我心情好的时候写颂扬,心情不好的时候写感受,心情好与不好我都能写,只不过是文章的性质不同罢了。
我今天才察觉到,在他们的堆里,我才是个怪物,难怪他们排挤我。
当然,我也有写不成稿的时候,比如,在这个梦境里;比如,亲人逝去而过于伤心;比如,我正在吃饭;比如,在一个没有纸笔的空旷原野里;比如,我死了。
今天心中没稿,不知要上贴什么,就以这篇“没稿”来鱼目混珠,混淆视觉。
看看纸篓里,已是满满的一堆废纸,每张都被揉成球状的样子,但我并没有揉过它。还好,是用电脑写的稿,投篓的失败稿也只是投入了Recycle Bin里,不然就要招惹环保人士的声讨了。
一整晚睡不好,就是为了写那稿,到了天亮还是不成。也不知道题目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一篇写不成的稿,从来没有过的失败感。我一定是累了,不然就是要病了。
想我中学的时候,老师在黑板给了个题目,我通常能在半个小时内完工,哪会发生在这漫漫长夜里也写不成的事儿?
一位在校的好友兼同学先我离校,来城市工作。我兴致勃勃地给他去信问候,想从他的回信中知道一些社会的形貌,但是,他没给我回信。等了一星期、一个月、一年,白等。我气了,从此没有再理睬他。后来我也到这个城市谋生,偶尔不小心在城里某处碰见,大家也只是冒冒头就擦身而过,话也没多说。比陌生人好一点的就是,我们还有冒冒头——那种认识,不是深交的打招呼形式。
多年后,从他姐姐的口中知道,他不会写信。我仍不能理解,大家不是同在一所学校求学的吗?学习的过程总一样吧?为什么不会?
他最近结婚了,我没到贺,他没有请我,我默默祝福他。因为写信没了一个朋友,我再不敢给他写信,以免造成二度伤害。
写信,本是联系友情的原始方式,可就有人害怕这事儿,我当年确实还真的不知道耶!本来是维系友情的东西,如今都成了分裂友谊的工具,被我们搞得还真够讽刺的。回想我当年的同学,也真的没有几位是爱写字的,班上的作文课,除了我和少数的几位女同学能完成使命,其他人都是死在任务里,因此皆视之为畏途。
一位也不爱动笔的朋友说,写信或写文章要看心情的。是吗?我心情好的时候写颂扬,心情不好的时候写感受,心情好与不好我都能写,只不过是文章的性质不同罢了。
我今天才察觉到,在他们的堆里,我才是个怪物,难怪他们排挤我。
当然,我也有写不成稿的时候,比如,在这个梦境里;比如,亲人逝去而过于伤心;比如,我正在吃饭;比如,在一个没有纸笔的空旷原野里;比如,我死了。
今天心中没稿,不知要上贴什么,就以这篇“没稿”来鱼目混珠,混淆视觉。
2009年8月23日星期日
师 恩
我瞄了一下四周,客厅里的摆设依旧,如十年前般——简洁朴实;那片墙上挂着的条幅还在,经不起岁月的磨难而有点泛黄的白底上,书写着四个黑色大字:‘不忮不求’,连墨色也显得淡薄了些。那是老师的笔迹,也是她的格言,刚毅仍在,宛如昨日。
一个年近70岁,鼻梁上架着副老花眼镜的鹤发瘦老太,坐在客厅里的藤椅,合拢的双腿上堆放着几张当天的日报,一付很悠闲的样子。她身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20来岁的年轻人,见了我,礼貌地点了点头,我也微笑着向她点头回礼。刚才我打电话过来时,想必就是她接听的吧。
“老师……”我向着那坐在藤椅上的瘦老太喊了一句已经在我嘴里成了生涩名词的尊称;打从离开学校后,我就几乎没有再这样叫过谁了,自己也觉得有点口生。
她透过老花镜片端详着我,似乎在寻找着什么;须臾,脸上渐露出慈祥的笑容,然后缓缓地掏出右手来,要与我交握。我急忙上前,也伸出我的右手,去接着她的手。两手紧紧握着,我感到老师的手虽然干瘪了,但还是暖暖而有劲的。
那位年轻的女子原来是老师的侄女。老师终身未嫁,侄女就像亲生女儿般照顾着她的起居。她给我上了茶,是老师喜欢喝的普洱,我这次来探望她,也给她带来了两盒。
老师桃李满天下,对于我这个当年在校成绩并不怎么突出的学生,在她30余年的教鞭生涯记忆里,一定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吧?果然,她记不起我来。被光阴腐蚀后,我们曾经年轻的容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我都有点认不出自己来了,何况每一年都要面对入学新面孔的老师?不过,老师在我的眼里倒是没有什么变化,除了老些。我想起一句乡里的俗话:‘千人识和尚,和尚不识一人’,不觉莞尔。
我与她聊起70年代的校园生活,但见她眼光泛采,洋溢着兴奋之情。“说起教书的那些日子,她总是神采飞扬的。”她侄女如是对我说她。我念初中那年,老师大约30岁,是负责教我们华语和历史课的;毕业于台湾师范大学的她,学识渊博,授课时还常会附带课外知识,比如一些历史传说和秘闻。
我的中文本来就不差,在她有趣的教导下,更是获益良多。
其他人皆感头疼的“语文择段背诵”,却是我的强项。每次老师点名要我背诵,我总可以轻松地把指定的重点文段,一字不漏地给背诵完。老师很满意我的表现,虽然她没有说出来,但是,看她在我背诵完了之后的表情就知道了。
尽管我在她的语文课堂中表现不俗,但是对她而言,我也只不过是她的芸芸学子中,有做功课的听话学生罢了,并不是干了什么轰轰烈烈,让人印象深刻的事物。所以,我离校后,她也不会特别在意我的消失,毕竟她对我要尽的教导责任已随我的离开而完成。我今天的语文和历史知识不差,也正是获益于她当年的教导有方吧。
“老师,当年您从有‘小香港’之称的根城来我们山城教书,有觉得不习惯吗?”这一直是我藏在心里很久很久,三番四次想找机会问她的问题。
不过,这样问又好像有点唐突,特别是‘我们山城’这个词儿。老师在山城一住就差不多40年,把青春都留在这儿,早已他乡成故乡了,既是我们的山城,当然也是她的山城呀。
“呵呵,说没有是骗你的。根城比较繁华,山城则淳朴,原乡味浓,寂寥很多。”停顿了一下,侄女给她递过茶,她轻呷了一口,接着又说:“都快40年啦,心中的铅华早已尽褪。看着你们一个个事业有成,看着这山城的不断蜕变,今天我爱山城更甚于根城呀。”
我明白,是这近40年的执教生涯,把她的心也给留了下来,是岁月,也关乎个人情怀。老师对这些懵懂羊羔的我们,曾付出了启蒙之恩。她耐心的耕耘,奉献了自己毕生的精力在这片土地上;今天,是她的收割期,是戴誉荣归的日子,历史会记住的。
“有没有想念根城?”
“不想了。”
悲歌可当泣,远望可当归。这是老师当下的心情吧,我想。
闲聊了一个多小时,我看了看腕表,被老师瞥见了,就说:“你还要赶回火城去是吧?”我说是。
我说自己是乘长途巴士来的,现在的时间显得有点急迫了。
“那你得快点去车站,车不等人的呀。”她说着起身要送我,堆叠在她大腿上的报纸,全部滑落下来,撒了一地,我连忙帮她拾起来交到她手里,然后请她留步,不必送我。
与老师道了再见,我又通过那时光隧道般的长廊,往市区长途车站的方向走去。
返回火城的途中,我满脑子还是老师30余年前年轻时的貌廓,心境仍留在中学时代,突然觉得眼角有点湿漉漉的。
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我和他的邂逅—鬼月说鬼

首次走进我博客看文章的朋友说,留给他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与鬼沾上边儿的灵异文章。
当然,作为笔者,我期望的是,每篇都能成为他印象深刻的文章,不囿于灵异类的范畴里是最好的;不过,自己在看人家的作品时,身份也是读者一名,遂明白各人对文章的认知和喜好大不同,感受迥异,因此这事儿也确实无法强求。
今天,为配合农历鬼月的到来,说说鬼应应节。诸位大可以把它当成娱乐故事来看,看过就算,别往心里摆。
真的鬼魂,笔者至今总共看过两次而已,与电影里长发披肩、白袍绿肤的假鬼一点儿也不相似。回溯我小的时候,在念初中一的那年吧,就首次经历了与鬼魂的邂逅,即所谓的第1类接触;在那次事件中,我亲眼目睹了所谓的“鬼”。
当时笔者的父亲去了外坡办事,我贪图父亲的床铺好睡,趁父亲不在家的那晚去睡他的床,果然一宿睡得香甜无比。不过,当笔者在次日6点多钟醒过来睁开双眼时,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床尾站了一个“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不知道他是谁?那“人”身着灰色衣裤,头上还戴着一顶有边圈框的40年代帽子,是个年约50开外的男人,虽然面部表情显得有点僵硬,但是形态和活人没两样。我道是父母的朋友一早来我家找我妈闲聊是吧?
他没有开口与我交谈,我也没有跟他打招呼,两个就这样一个站着一个躺着,静静地互看对方。就在我与“他”四目交投的数秒里,突有一股寒意袭来,我本能地意识到,站在我床尾的是个“异物”。而也就在这一刹那间,我的眼睛不经意地眨了一下,这时床尾的“他”也随之倏然消失无踪了。
事后,我把事情告诉了母亲,她却极力否认我看到的是鬼,说是我刚刚睡醒眼花的使然。此事过了十余年后,有一次和母亲闲聊起鬼魂事件,聊着聊着,就扯到我小时候的那次经历。母亲这时候对我说,那是你爷爷来看孙子,我讶异地质问她:为什么当时你硬说是我的眼花呢?她解释道:那是因为当时你年纪还小,我担心如果告诉你实情,会使你受到惊吓。
异物原来是我的爷爷吗?他在我父亲十余岁时就走了,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留传下来给我们。爷爷生前的形貌,妈也是透过爸的描述,才略为知晓的。我根本没有见过爷爷的模样,只去过他的坟头祭拜而已;那也是我离开学校,出来社会工作以后的事了。父母为了教导我记住祖先的墓地,特意在清明节带我跟他们去扫墓的。
后来我再也不曾在早上醒来时“眼花”过了,使我确信自己当时确实看到了异物。虽觉有点恐怖,却又是一次珍贵的经历。可不是吗?大部分人都只能在电影里看假鬼,能亲眼见到真鬼不是挺有意思的么?
在另一次的目睹灵异事件中,我不是睡醒时看到的。那时,我已经28岁了,就在光天化日下的傍午11时许,看到以前家中豢养过的一头雪纳瑞(Miniature Schnauzer)的宠物狗幽灵,正从我家门前的院子缓缓跑过!那只宠物狗来我家7年了,就在我看到他幽灵的半年前死去的,尸体就埋葬在屋后。他的“狗魂”和生前没有两样,而且非常清晰地显现在我眼前,我连眨了数下眼也眨他不走。
事发时我离它约10来公尺远,他出现时没有看我,在屋前的院子缓步绕过屋的另一头去,然后消失无踪。坊间传言鬼魂怕太阳,所以白天不敢出来,但是我却在大白天见鬼,看到动物的幽灵;因此,说白天没有鬼敢出来,显然只是一般猜测。这是因为白天四周光亮亮的,没有夜晚乌黑妈漆的可怖感,人们就以为白天没有鬼罢了。
搬来城市后,鬼魂不再与我进行第1类接触,但却发生了三次奇异的事件,至今还想没透。
第一次距今25年前,当时与一班同事相约去观看午夜场电影,我们开车去接载居住于另一个住宅区的同事。到了那里,由于他还未洗澡,开了门让我们进去后,他就急急忙忙上楼洗澡去;两位与我一起来的同事则到楼上逛,我独留在楼下客厅中的沙发闲坐,并随意翻看桌面上的书籍和报纸。
就在此时,我身旁的大门突然无声无息,就好像有人开门从外面进来似的动作般,自己慢慢地打开来,而当时一点风也没有。我道是大门重量倾斜的关系吧,于是将门虚掩回去再放手瞧瞧,结果发现这门不靠力量推,是不会自己打开的;于是,我想到了什么东西,头皮顿感发麻,全身疙瘩骤起,急忙把门嘭上,再三步并作两步,上楼去与同事会合壮壮胆。
一年后,住在那里的同事自杀了,不过,所幸获救。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其他同事并不知道,因为我没告诉过他们关于那次发生的灵异事件。
第二次是发生在两年前,地点在自己的书房里,我当时看到搁置在桌上的一支黑色自来水圆珠笔,自己翻了个身;这支笔就在我左手旁不远处,何况笔身还是五个棱角的那种,并不是圆身的;我完全没有碰触过,桌面更没有倾斜,它竟敢在我眼皮底下自己翻了一个身!不过,我并没有害怕的感觉,事后也不去理会它,继续我桌上未完的工作。
第三次的情形与第二次有点类似,同样发生在两年前,是在我家的厕所里。我进厕所小便时,看到吊挂在墙上的洗刷马桶用的长手柄刷子,自己突然转动起来,厕所内除了我,蟑螂也找不到一只,我当时是好奇了一下;不过,很快就不去搭理它,这是我经历了多次灵异事件后,学会的习以为常功夫。当你不去理会时,那有目的的东西(或谓邪灵),就会觉得很没趣,因为它使出的所谓怪异动作,竟引不起你的大反应来,“它”可能还会埋怨起自己的功力不够火候呐!
发生的两次见鬼与三次灵异事件,可能是某样东西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讯息吧?迷信的人,兴许要去教堂、佛堂或回教堂寻求个解释了,而我并没有。我是这样去解读这些灵异事件的:首先,得承认人类碍于目前的知识极限,世上确存有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既然无从获得解释,就不必枉花心思去理会它,反正又不是生命直接受到威胁,最多也只是受惊吓,跳一下而已,就(晕)过去了。
其次,鬼魂的出现意味着人死后仍然可以在另一个时空出现,虽然这个鬼魂的“自我”意识到底还存在不,尚未知晓,不过,至少这个生前的形体还是能被活人看到的;所以,死后绝对不是一了百了的事,这个“我”的形体还是会继续存在——呵呵!生前有向我借过钱的朋友,还是要还的哦。^_^
说了自己见鬼的灵异经历,也八卦一下,说说别人的,以示公平。公平?什么公平?
1. 我二老妹念中学时,有一次在家午睡醒来,看见身旁搁着一只满布皱纹的老媪手臂,只一会儿功夫,就消失了。她那时睡的房间,其实就是我当年6岁时,故去的奶奶睡的,不知是不是我奶奶的手?
2. 同乡同学的哥哥,有一次黄昏5点多钟去上厕所时,见到了鬼。当年乡下甘榜的厕所,都是习惯性建在离住家约30米之遥的地方。就在去厕所的路上,他见到一个没有身体的头颅飘来!待这异物飘近时,他清楚看到,是一个戴着二战军帽的日本兵的头颅;飘过去时,还朝着他微笑呢。这一惊吓,使他便意全消,连滚带爬逃回家里,后来大病了一场。
3. 承接政府马路水沟工程的朋友,有一回晚间9时,用他的Dyna罗里载着一车菲籍工人,从担布南赶回来亚庇时,于担布南境内最高峰的马路上,在车前灯的照射下,他们看到前面路上有只鸡在行走。车前座的菲籍工友请我朋友停一停车,好让他下车把鸡捉来,朋友也应他要求,将车停在路旁等他。不过,他冲下车奔到离那只鸡不远处时,突然惊呼着跑回来,朋友问他是怎么了,他牙齿一边打着架一边说:那只鸡没有脚!顿时吓得大伙起哄,马上都窜进车里,紧急开车离去。这时,我朋友发现,刚才停车处的景色不对,原来他的车竟不知在什么时候,曾回滑了30米!
4. 笔者的二舅父喜欢打猎。有一回与朋友出猎时,看到一只成年大鹿,在他们面前挑衅般地缓慢走过,然而他们谁都不敢开枪射击那鹿,为什么?因为他们看到那只鹿的下身没有长脚,是用来飘着过去的;两人吓得脸色铁青铁青着,几个月不敢再去打猎。可惜这样的恐惧感没能维持多久,不到半年就被他们淡忘一干二净,好猎的本性又催促他们相约去打猎了。
5. 据说拥有阴阳眼的人,可以轻易看到环绕在我们周围的鬼魂。有个自小就能看见鬼魂的人,写过一本自白;在书里,他回忆说,小时候看到鬼魂时,自己并不知道,因为鬼魂和活人没有两样。只是后来有一点让他感到迷惑,始知道世上有鬼魂的存在:马路上,欲过路的人都要看看左右,没有车才过去,可偏偏有些“人”是不必看车的。他们横冲直闯,视呼啸而来的市虎如无物,每一辆汽车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体穿透过去,而他们却毫发无损,继续行走。年纪渐长,他终于知道这些人叫“鬼”,以及自己得天独厚,拥有阴阳眼!
台湾某医院著名资深医师,曾经在一次受访时说过,在他所接触的众多死者中,没有一桩死亡事例的死因是被鬼魂吓死的。一语已经道破,鬼是吓人不死的(最多也只是吓疯掉而已),活生生的歹徒比之鬼魂更为可怖,所以,何必要怕鬼?人类对鬼的恐惧感乃来自‘魔由心生’和心中有愧于人。只要你做人坦荡荡,上对得起天地,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半夜敲门也不会惊;只要你不认为这是鬼神作怪,你心中就不会存在自己吓自己的魔;诚然,这还要靠自己花一番功夫来说服自己才行。
最后,用一则流传很广的中元节有趣的手机简讯,作为本文的结尾,它正好回应了本文的主旨:
『这个月是农历七月,记住,沒事的话,三更半夜千万不要出门……你想说:你运气沒那么差?不会遇上那些东西?其实我是想提醒你:你自己不要出來吓人啦!』^_^、
当然,作为笔者,我期望的是,每篇都能成为他印象深刻的文章,不囿于灵异类的范畴里是最好的;不过,自己在看人家的作品时,身份也是读者一名,遂明白各人对文章的认知和喜好大不同,感受迥异,因此这事儿也确实无法强求。
今天,为配合农历鬼月的到来,说说鬼应应节。诸位大可以把它当成娱乐故事来看,看过就算,别往心里摆。
真的鬼魂,笔者至今总共看过两次而已,与电影里长发披肩、白袍绿肤的假鬼一点儿也不相似。回溯我小的时候,在念初中一的那年吧,就首次经历了与鬼魂的邂逅,即所谓的第1类接触;在那次事件中,我亲眼目睹了所谓的“鬼”。
当时笔者的父亲去了外坡办事,我贪图父亲的床铺好睡,趁父亲不在家的那晚去睡他的床,果然一宿睡得香甜无比。不过,当笔者在次日6点多钟醒过来睁开双眼时,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床尾站了一个“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不知道他是谁?那“人”身着灰色衣裤,头上还戴着一顶有边圈框的40年代帽子,是个年约50开外的男人,虽然面部表情显得有点僵硬,但是形态和活人没两样。我道是父母的朋友一早来我家找我妈闲聊是吧?
他没有开口与我交谈,我也没有跟他打招呼,两个就这样一个站着一个躺着,静静地互看对方。就在我与“他”四目交投的数秒里,突有一股寒意袭来,我本能地意识到,站在我床尾的是个“异物”。而也就在这一刹那间,我的眼睛不经意地眨了一下,这时床尾的“他”也随之倏然消失无踪了。
事后,我把事情告诉了母亲,她却极力否认我看到的是鬼,说是我刚刚睡醒眼花的使然。此事过了十余年后,有一次和母亲闲聊起鬼魂事件,聊着聊着,就扯到我小时候的那次经历。母亲这时候对我说,那是你爷爷来看孙子,我讶异地质问她:为什么当时你硬说是我的眼花呢?她解释道:那是因为当时你年纪还小,我担心如果告诉你实情,会使你受到惊吓。
异物原来是我的爷爷吗?他在我父亲十余岁时就走了,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留传下来给我们。爷爷生前的形貌,妈也是透过爸的描述,才略为知晓的。我根本没有见过爷爷的模样,只去过他的坟头祭拜而已;那也是我离开学校,出来社会工作以后的事了。父母为了教导我记住祖先的墓地,特意在清明节带我跟他们去扫墓的。
后来我再也不曾在早上醒来时“眼花”过了,使我确信自己当时确实看到了异物。虽觉有点恐怖,却又是一次珍贵的经历。可不是吗?大部分人都只能在电影里看假鬼,能亲眼见到真鬼不是挺有意思的么?
在另一次的目睹灵异事件中,我不是睡醒时看到的。那时,我已经28岁了,就在光天化日下的傍午11时许,看到以前家中豢养过的一头雪纳瑞(Miniature Schnauzer)的宠物狗幽灵,正从我家门前的院子缓缓跑过!那只宠物狗来我家7年了,就在我看到他幽灵的半年前死去的,尸体就埋葬在屋后。他的“狗魂”和生前没有两样,而且非常清晰地显现在我眼前,我连眨了数下眼也眨他不走。
事发时我离它约10来公尺远,他出现时没有看我,在屋前的院子缓步绕过屋的另一头去,然后消失无踪。坊间传言鬼魂怕太阳,所以白天不敢出来,但是我却在大白天见鬼,看到动物的幽灵;因此,说白天没有鬼敢出来,显然只是一般猜测。这是因为白天四周光亮亮的,没有夜晚乌黑妈漆的可怖感,人们就以为白天没有鬼罢了。
搬来城市后,鬼魂不再与我进行第1类接触,但却发生了三次奇异的事件,至今还想没透。
第一次距今25年前,当时与一班同事相约去观看午夜场电影,我们开车去接载居住于另一个住宅区的同事。到了那里,由于他还未洗澡,开了门让我们进去后,他就急急忙忙上楼洗澡去;两位与我一起来的同事则到楼上逛,我独留在楼下客厅中的沙发闲坐,并随意翻看桌面上的书籍和报纸。
就在此时,我身旁的大门突然无声无息,就好像有人开门从外面进来似的动作般,自己慢慢地打开来,而当时一点风也没有。我道是大门重量倾斜的关系吧,于是将门虚掩回去再放手瞧瞧,结果发现这门不靠力量推,是不会自己打开的;于是,我想到了什么东西,头皮顿感发麻,全身疙瘩骤起,急忙把门嘭上,再三步并作两步,上楼去与同事会合壮壮胆。
一年后,住在那里的同事自杀了,不过,所幸获救。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其他同事并不知道,因为我没告诉过他们关于那次发生的灵异事件。
第二次是发生在两年前,地点在自己的书房里,我当时看到搁置在桌上的一支黑色自来水圆珠笔,自己翻了个身;这支笔就在我左手旁不远处,何况笔身还是五个棱角的那种,并不是圆身的;我完全没有碰触过,桌面更没有倾斜,它竟敢在我眼皮底下自己翻了一个身!不过,我并没有害怕的感觉,事后也不去理会它,继续我桌上未完的工作。
第三次的情形与第二次有点类似,同样发生在两年前,是在我家的厕所里。我进厕所小便时,看到吊挂在墙上的洗刷马桶用的长手柄刷子,自己突然转动起来,厕所内除了我,蟑螂也找不到一只,我当时是好奇了一下;不过,很快就不去搭理它,这是我经历了多次灵异事件后,学会的习以为常功夫。当你不去理会时,那有目的的东西(或谓邪灵),就会觉得很没趣,因为它使出的所谓怪异动作,竟引不起你的大反应来,“它”可能还会埋怨起自己的功力不够火候呐!
发生的两次见鬼与三次灵异事件,可能是某样东西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讯息吧?迷信的人,兴许要去教堂、佛堂或回教堂寻求个解释了,而我并没有。我是这样去解读这些灵异事件的:首先,得承认人类碍于目前的知识极限,世上确存有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既然无从获得解释,就不必枉花心思去理会它,反正又不是生命直接受到威胁,最多也只是受惊吓,跳一下而已,就(晕)过去了。
其次,鬼魂的出现意味着人死后仍然可以在另一个时空出现,虽然这个鬼魂的“自我”意识到底还存在不,尚未知晓,不过,至少这个生前的形体还是能被活人看到的;所以,死后绝对不是一了百了的事,这个“我”的形体还是会继续存在——呵呵!生前有向我借过钱的朋友,还是要还的哦。^_^
说了自己见鬼的灵异经历,也八卦一下,说说别人的,以示公平。公平?什么公平?
1. 我二老妹念中学时,有一次在家午睡醒来,看见身旁搁着一只满布皱纹的老媪手臂,只一会儿功夫,就消失了。她那时睡的房间,其实就是我当年6岁时,故去的奶奶睡的,不知是不是我奶奶的手?
2. 同乡同学的哥哥,有一次黄昏5点多钟去上厕所时,见到了鬼。当年乡下甘榜的厕所,都是习惯性建在离住家约30米之遥的地方。就在去厕所的路上,他见到一个没有身体的头颅飘来!待这异物飘近时,他清楚看到,是一个戴着二战军帽的日本兵的头颅;飘过去时,还朝着他微笑呢。这一惊吓,使他便意全消,连滚带爬逃回家里,后来大病了一场。
3. 承接政府马路水沟工程的朋友,有一回晚间9时,用他的Dyna罗里载着一车菲籍工人,从担布南赶回来亚庇时,于担布南境内最高峰的马路上,在车前灯的照射下,他们看到前面路上有只鸡在行走。车前座的菲籍工友请我朋友停一停车,好让他下车把鸡捉来,朋友也应他要求,将车停在路旁等他。不过,他冲下车奔到离那只鸡不远处时,突然惊呼着跑回来,朋友问他是怎么了,他牙齿一边打着架一边说:那只鸡没有脚!顿时吓得大伙起哄,马上都窜进车里,紧急开车离去。这时,我朋友发现,刚才停车处的景色不对,原来他的车竟不知在什么时候,曾回滑了30米!
4. 笔者的二舅父喜欢打猎。有一回与朋友出猎时,看到一只成年大鹿,在他们面前挑衅般地缓慢走过,然而他们谁都不敢开枪射击那鹿,为什么?因为他们看到那只鹿的下身没有长脚,是用来飘着过去的;两人吓得脸色铁青铁青着,几个月不敢再去打猎。可惜这样的恐惧感没能维持多久,不到半年就被他们淡忘一干二净,好猎的本性又催促他们相约去打猎了。
5. 据说拥有阴阳眼的人,可以轻易看到环绕在我们周围的鬼魂。有个自小就能看见鬼魂的人,写过一本自白;在书里,他回忆说,小时候看到鬼魂时,自己并不知道,因为鬼魂和活人没有两样。只是后来有一点让他感到迷惑,始知道世上有鬼魂的存在:马路上,欲过路的人都要看看左右,没有车才过去,可偏偏有些“人”是不必看车的。他们横冲直闯,视呼啸而来的市虎如无物,每一辆汽车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体穿透过去,而他们却毫发无损,继续行走。年纪渐长,他终于知道这些人叫“鬼”,以及自己得天独厚,拥有阴阳眼!
台湾某医院著名资深医师,曾经在一次受访时说过,在他所接触的众多死者中,没有一桩死亡事例的死因是被鬼魂吓死的。一语已经道破,鬼是吓人不死的(最多也只是吓疯掉而已),活生生的歹徒比之鬼魂更为可怖,所以,何必要怕鬼?人类对鬼的恐惧感乃来自‘魔由心生’和心中有愧于人。只要你做人坦荡荡,上对得起天地,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半夜敲门也不会惊;只要你不认为这是鬼神作怪,你心中就不会存在自己吓自己的魔;诚然,这还要靠自己花一番功夫来说服自己才行。
最后,用一则流传很广的中元节有趣的手机简讯,作为本文的结尾,它正好回应了本文的主旨:
『这个月是农历七月,记住,沒事的话,三更半夜千万不要出门……你想说:你运气沒那么差?不会遇上那些东西?其实我是想提醒你:你自己不要出來吓人啦!』^_^、
2009年8月19日星期三
一个大马,一个屁话

我家在大马,
大马是我的国家,
我住在东马,
与西马共称为1Malaysia。
第一句是醉话,醉无可恕。
第二句是废话,费事理睬。
第三句是真话,言真意切。
第四句是笑话,笑倾天下。
先说醉话:
家在大马,心不在家;
养父待我,不如猪羊。
一等国家,二等公民。
三等领导,四等头脑。
半百人生,多情遗恨。
我今养家,唯靠自家。
次说废话:
国家国家,先国后家。
大马是国,当然是家。
自小成长,老来相认。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
被泼冷水,始知上当。
家不是国,国不是家!
再说真话:
家住东马,一点不假。
国阵政权,命系东马。
没有东马,国阵焉存?
苟延国阵,东马有功。
东马东马,冬天骑马!
风中危卵,随时坠亡!
后说笑话:
一个大马,两个国庆?
一个国家,两种物价?
东马西马,发展天壤?
西风东渐,自治沦陷。
东油西取,留钱5 %。
予取予求,再殖民化。
一个大马,一个屁话。
异梦同床,终成笑话!
**图中标价是我买书的价格,西马25元,东马读者要多付10%运输费。两个国庆是:8月31日和9月16日;事实上,前者是半岛独立日,后者才是组成大马的真正国庆日。
大马是我的国家,
我住在东马,
与西马共称为1Malaysia。
第一句是醉话,醉无可恕。
第二句是废话,费事理睬。
第三句是真话,言真意切。
第四句是笑话,笑倾天下。
先说醉话:
家在大马,心不在家;
养父待我,不如猪羊。
一等国家,二等公民。
三等领导,四等头脑。
半百人生,多情遗恨。
我今养家,唯靠自家。
次说废话:
国家国家,先国后家。
大马是国,当然是家。
自小成长,老来相认。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
被泼冷水,始知上当。
家不是国,国不是家!
再说真话:
家住东马,一点不假。
国阵政权,命系东马。
没有东马,国阵焉存?
苟延国阵,东马有功。
东马东马,冬天骑马!
风中危卵,随时坠亡!
后说笑话:
一个大马,两个国庆?
一个国家,两种物价?
东马西马,发展天壤?
西风东渐,自治沦陷。
东油西取,留钱5 %。
予取予求,再殖民化。
一个大马,一个屁话。
异梦同床,终成笑话!
**图中标价是我买书的价格,西马25元,东马读者要多付10%运输费。两个国庆是:8月31日和9月16日;事实上,前者是半岛独立日,后者才是组成大马的真正国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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