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

天下还是国阵的天下

回教党表明坚决成立回教国和必定落实残肢法之后,已经在民联的支持者间成功制造了离心的力量;大部分的民联支持者将闻风而散,不再对民联三党团结起来推翻国阵抱有任何幻想!回教党无疑是帮了民望已跌的巫统一把,在巫统最需要帮忙的时候,出手把处于悬崖边,危如垂卵的它拉了上来,使它不至于掉落万丈深渊,并重拾威权!

众所周知,回教的残肢法就是不折不扣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野蛮报复性惩罚。在回教成型的年代里,因为还没有形成所谓的司法制度来管治社会,必须依靠宗教力量来遏制罪案的发生,那时又是个还不晓得人道是什么东东的年代,这种野蛮不人道的刑罚之存在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人道主义激情澎湃的时代和司法制度的日趋完善,回教残肢法已经没有了合理存在的理由!笔者深信,即便该教的先知默罕默德还在世,肯定也会与时俱进摒弃这种野蛮不人道的残肢法。

回教党不顾世界潮流浩浩荡荡的人道主义大趋势,反其道而行,证明了这个所谓的“党”其实就是一个极端的“教”派之徒,若将之比喻为大马的塔利班,也不为过。对于回教残肢法的执行与否,即使是回教徒,也有不同的声音,因为,这是制造残废人的刑罚,还不如判死刑来得好,干脆!

回教徒们也有子女的,若支持实行残肢法,一旦自己的孩子触犯了回教条规下的罪行,如:致盲了别人的双眼,自己就要遭受双眼被回教法致盲的惩罚。偷东西的小偷,哪只手偷就砍哪只手,不是只砍一只手指,而是整只手掌全砍下来,令他造成终生残废。偷情的男女,则绑起来让人们用乱石击死。强奸犯(主要是男性)被切去子孙根,变成太监。犯罪被施于野蛮残肢法惩罚者,若失去了谋生的能力,其家人便可能要供养其终生,试问,这不是专门制造残废人又是什么?

犯罪者唯一能逃脱这种野蛮残肢刑罚惩治的机会,就是谋求受害者的原谅。不久前,曾有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位漂亮的伊朗女子,因为拒绝了一个男追求者,遭该追求者泼镪酸,导致美丽的脸庞被腐蚀掉,还因此而终生失明。该嫌犯被捕后,本来是遭伊朗当局下判以剧毒药水致盲其双眼作为惩罚的,可是,在受刑的最后一刻,受害者以德报怨,宽恕了这个加害者。

由此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受害人需要有多大的宽容之心,才能放过加害于己者,使他不至于受到像自己一样的终生失明,生活在永世黑暗的世界里之苦!受害者除了展现其令人钦佩的慈悲宽容,还展现了对这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野蛮报复性惩罚之不认同!但是,没有多少个受害人能有这样的宽容大量,绝大多数的受害人,都恨不得加害人可以受到如同他加诸自身痛苦般的惩罚,以泄心头之愤。而这恰恰又是作为一个宗教所不倡议的报复行为!宗教教导人类要互爱,对敌人也要有宽容之心。罪者乃因无明起,而不是将罪的形成,责怪于那个罪犯的头、手、脚乃至于生殖器之过!

不说各正信宗教对惩罚罪犯的方式孰优孰劣,只说国家应不应该实行回教残肢法,笔者觉得,在一个多元种族社会的国家里,是不应该实行的。即便这回教残肢法只适用于回教徒,亦不是我们非回教徒所乐见。国家有现成的法律来对罪犯实行惩罚,这种惩罚是符合所有宗教给予犯错者自新机会的宗旨,除了触犯死刑条规的特大重案犯罪分子另当别论。

两害相权取其轻,回教党本是民联的成员之一,既然不能放弃大多数人民拒绝的回教残肢法,一意孤行妄想在大马的天空下执行这属于蛮荒世界的恶法,则人民不能再助纣为虐,协助其取得国家的执政权了!国阵于是又看到了下届重新执掌政权的希望,我们的改朝换代之梦亦成了泡影,这天下,还是国阵的天下,无人能撼动其江山。奈何!

4 条评论:

  1. 对于回教徒来说,回教法不执行是不对的。回教党必须表明这点。

    回教党领袖必须签字说明这支针对回教徒(事实上,它在法律上只能针对回教徒)。

    我们必须明白,在马来西亚,巫统只是说还不是时候,其实,当回教徒达到75%之后,更是需要执行了。

    你,我他,大家必须明白,回教徒全部要实施回教法医展现他们是真正的回教徒,所以,国阵才在2000年宣布回教国。

    马来西亚在回教徒达到70--75%之后,实施回教法的时机必定到来的。我们忽略了回教徒的需要,将害死大家。因此,华人反对回教法,在回教徒来说,是很不应该,很愤怒。因为这是回教徒所必要的。

    不要用非回教徒,西方的看法看回教徒。最重要,黑白说明,写明:不可,不能针对非回教徒,--虽然,在法律上,回教法就只是针对回教徒。
    请问问;回教徒,他们要回教法吗?他们要啊!!!

    既然,不针对非回教徒,为何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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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ig boy big toy,欢迎你,下午好!

    回教党与民联结合,本来就令人有遗憾了,为了推翻国阵政府,大家都有妥协的必要,这才能达致团结的精神。但是,这妥协不是支持回教法的实施。
    如果回教党忽略了多元种族社会的结构(至少在目前是如此),只求得自身的坚持,无疑是不受非回教徒所欢迎的。
    回教法虽不包含非回教徒在内,却已破坏了原本的世俗司法制度,形成了一国两律,就如现在的一国两法庭般的糟。
    如果预测国阵在回教徒达到70--75%之后,实施回教法的时机必定到来,那么,国阵与回教党也没有什么不同了,唯一差别,就是快或慢实行回教法的问题。
    如果还是国阵执政,至少在实行回教法的时间上会晚一点。其实,一旦回教党取得中央的执政权,就不止于实行回教法于回教徒而已了,非回教徒的生活习惯也会被彻底干扰,宪法里的所谓互相尊重将形同废纸了。
    总之,这个国家将会渐渐的沉沦下去,少数民族在这里的生活也会越来越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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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赌懒国阵与民联为回教断肢法争论的政治伎俩,还有一个选择,沙巴进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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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佬,早安!

    没错,本州的华人一般都会选择投进步党,不纯粹为了自主权,而是西来政党带来歪风,破坏这里真实融洽的1M,令人失望。

    只是,这里的土著还很懵懂,百林跳河,他们也会跟着跳,百林撞墙,他们也会跟着撞,完全没有自己的民族危机感与受控于中央烂政府的醒悟,加上超过了本州人口半数的非法移民变公民,以铁票捍卫这个烂政府得以继续执政,情况不乐观!

    尽管我们也知道单靠进步党,难以执政本州,因为毕竟不是PBS的时代了,不过,我们还是会把票投给他,除了进步党,可以说没有一个党是“像样”的。

    火箭的人才素质有问题,满口脏话的文化不敢恭维,我们不是要烂仔政客,何况还传闻与执政当局眉来眼去!

    剩下的公正党,反对党的真正权力不在他掌握中,还要卖回教党的账,不然也难成事。我也说了,我不会支持一个要在大马实现回教残肢法的政党做政府,所以,我将不投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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