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8日星期日

凌晨四点谁敲门?


“咯咯……咯咯……”

轻叩房间木门的声音,在这静谧的下半夜里传入我的耳朵,显得那么的响亮而真实;我听到的是有人在敲我的房间门,心下想:难道是同住的家人出了什么状况?比如……唔……用猜的没用,还是赶紧打开房门瞧瞧。

我迅速从床上弯身起来,一个箭步奔到房门,把门锁一扭,戛一声将门打开一瞧,……啊!乖乖滴隆个咚,房门外空空如也,不见半只人影!

想起上个月尾,我曾经胆粗粗写了一篇《做鬼恶梦》来嘲笑鬼,看来,是它找我教训来了。我倒是不介意,看了看,没看见什么东西,于是干脆去上外面的厕所。经过客厅时,我望了望挂钟,是凌晨四点整了。

我在厕所里一边“嘘嘘”一边想:当自己回去睡房的时候,不知会不会如我写的故事那样,两只鬼已经偷溜进去我的房里,犹如两个人形剪影般,背着光坐在我的床上等我呢?虽然想来是有点恐怖感,不过,我竟没有怕的感觉,连鸡皮疙瘩也冒不起来。

小便后,我从厕所出来,向房间走去,心下则在琢磨着:如果真有两个“东西”在里面等着我,其中一个看到我进入,立刻向我飘过来时,我该如何应对?我可不像木梨子那样,有深厚的邪门功夫,可以飘上天花板去。

想着想着,已经来到睡房的门口,也没有想出什么应对的好点子来,也罢,不管了,就随机应变吧!我推开房门一瞧,呀……根本就没有什么像剪影的鬼坐在我的睡床啦!我不是自己吓自己,就一定是自己骗自己,也可能是自己消遣自己!

我明白见鬼其实也和见神一样,都不能缺少一个“缘”字的因素,分别只不过在于见鬼是“孽缘”,见神是“福缘”;然后,见鬼是怀“惊吓”之心,见神是怀“敬畏”之心。神是大家崇拜的目标,身价自然看涨。而鬼是大家抗拒的对象,声名自然狼藉。

神不是人人可见,鬼则多人曾经见。笔者我也曾经在清醒的状态下见过真鬼,感觉上,和常人没有两样。至于说它“披头散发、青面獠牙,脸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化脓肿瘤,红赤的瞳孔以及如蛇般的长舌舞动着”,则多数是不可信也,估计是描述者为了制造恐怖感,而故意添加的丑化形象手段。

鬼神论其实与幽浮论差不多,诡异与悬疑的等量之谈而已。你说这世上没有鬼神吧,却有见过鬼神的人;你说这世上没有外星人吧,同样有人见过外星人。虚之者实,实之者虚。是以,搞得人们到了今天还在为这神鬼之有无、外星人之有无,争得面红耳赤、昏头转向!

尽管人对神与鬼的认知产生不同的情感心态,实则,两者都有共同点:都是来自异度空间的异物。说它们是异物,那是因为它们拥有人类所没有的某些能力,比如:‘掉眼珠’、‘喷尸虫’、‘摘下头颅’、‘隐身’。

古代的人们追求所谓的“升仙术”,是想以凡躯来行使异度空间的能力,可惜,效果是微乎其微的。如今流传下来的仙界故事,充其量不过是美丽的传说,难登严肃的科学论证殿堂。不过,鬼神之存在否,又似乎不是科学的能力所能解释清楚的,它们代表着超乎科学定义的理论。

2012年4月6日星期五

渐褪的地方特色


从前,有句顺口溜是这样说的:“丹南阉鸡古达猪,斗湖咸鱼保佛羊。”它概括说明了本州一些城镇独具的地方特色,当然,这并不算是全面的。

以山城丹南为例,驰名的不仅仅是肥胖圆润的阉鸡,还有“包蜀鸡”,也就是喂玉米长大的鸡,肉质会比一般喂以鸡糠的鸡肉好吃,下的蛋,其蛋黄也呈现深沉的橘黄色。其他的诸如肉丸、春卷、客家酿豆腐、客家扣肉等,早已蜚声本州,街知巷闻。

我是吃这些山城客家传统美食长大的,后来由于工作的缘故而居住在他乡多时,不再轻易吃到故乡的这些真材实料美食。不过,每当舅母从山城来,总会给我们这里的亲戚捎来肉丸啦春卷之类,使我们还能吃上这些具特色的食物,真的太感谢她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现代人吃得比先辈们丰盛,满汉全席、山珍海味早已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因为这吃而衍生出来的身体病痛,也同样成了正比。痴肥、糖尿病、高血压、高胆固醇、痛风等等以前我们所戏说的这一箩筐“富贵病”的始作俑者,正通过丰盛的菜肴,进入身体搞破坏。阉鸡是肥腻的肉,多吃能变成胆固醇的帮凶,因此,现在的阉鸡已经甚少人问津了。

我记得自己小的时候,大约是8、9岁的年龄吧,曾看过大人们阉鸡,至今记忆犹新。有一回,外公家请来山城最有名的阉鸡师傅,给他们家的鸡做阉割手术。我知道了之后,急忙飞奔到距我家百来米的外公家,去看这师傅怎样阉鸡。

这阉鸡师傅当年约40余岁,脸皮豆豆的,嘴里叼着一支烟,手拎着一个白色布袋,里面就是他进行阉鸡手术的工具了。我赶到外公的家,看到他坐在屋里与外公外婆闲话家常,还以为错过了看他阉鸡的时间呢。

聊了一阵,外婆先起身,阉鸡师傅尾随,两人走到屋后的鸡栏里,外婆把预先关在笼子内的一只鸡捉出来,交给阉鸡师傅。只见他用一只脚把鸡的两爪踩压在地上,又把鸡的一双翅膀给交叉纠缠在一块,使鸡无法动弹。接着,从白色的布袋里摸出一个装了透明液体的小瓶子和一团棉花来;他倒了一些液体在棉花上,然后摸了摸那只鸡腿的上部,徒手抽拔掉一些鸡毛,将湿棉花在变成了光秃的鸡皮肤上擦了擦。后来我才知道,那液体原来是酒精,他在做的是消毒的工作。

擦拭之后,他从白布袋内掏出一把手术刀,以及一对看似弹簧的东西。他右手抓刀,左手在擦过酒精的地方压了几下,确定这鸡的睾丸位置后,就下手把那个地方切了一刀,鸡在惊痛中惨叫了一声,被剖开的洞孔却没有血涌出来,他把那对像弹簧的东西分别插入洞孔的两边,洞孔马上被掰开一个大口来,用一条大约半尺长,两端从两条并连的竹管穿透的蚕丝线伸进里面去,套出两个像黄豆般大小的东西出来剪掉,听得那鸡哀鸣了两声。

他收起了刀,把那对弹簧也收了,便见伤口合拢起来。他再打开小瓶子,倒了一点酒精,往那道线般细的伤口擦擦,然后抬起他那压在鸡爪上的脚,那只鸡便如释重负般,马上飞奔而去。我好奇的追踪那只鸡,看牠会不会死,后来看到牠在远处若无其事的啄食地上的东西,几天后已龙精虎猛。

阉鸡师傅早已作古,他的阉鸡手艺并没有传给自己的孩子,估计今天在山城也没什么人还需要阉鸡了。随着时间的流淌洗涤、洗涤流淌,阉鸡这曾经远近驰名的山城特色,也渐渐淡出今人的耳目。现在说起山城,人们更快想到的是一畦畦排列有序的广袤棕油园丘,和那如纽带般流经市镇旁,浊黄翻滚的巴达士河。

啊……回忆离我好远,犹前世今生隔。

**因阉鸡的某段落描述得不对,博主于07/04/2012更新了此帖子。**

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望乡?乡忘?

去年回乡扫完墓,因为要赶去修车的关系,来去匆匆,没把山城的近貌瞧得仔细。今年提早一个小时动身,回到家乡的义山祭拜过祖宗后,还有多余的时间到处走走看看。

与舅父舅母在那家有近50年历史的老字号喝茶,体会到茶是新的,人是旧的。茶室的掌柜依然是那位,他的体型照旧维持着一贯的瘦,只是,瘦削的脸上多了很多历经岁月雕琢的皱纹。

老板娘曾经是我念小学时的英语课老师,这天,我没看见她在茶室里,所以,也就没有机缘一睹她30多年后的容颜。他们的儿子,是我的同班同学,在学校时很顽劣,经常挨老师的罚。长大后,大家为前程各奔西东,今日已互无联系。

茶室靠近店门的一个小角落,出租给卖干拌面和鱼滑汤的。因为全店里只有这么一家在卖吃,要么干拌面、要么鱼滑汤、要么饿肚子。这卖吃的摊档由两个女人在经营,其中一位我知道她是谁家的女儿,另一位则不认识。

周日那天,由于大量外地的游子回来扫墓,这茶室座无虚席,生意红火极了,忙得那两个女人团团转,透不过气来。她们把我一早已点了的食物给忘了,比我迟来的却先享用,我只能干瞪眼流口水来欣赏他们的吃相,最终在我三催四请下,才肯把食物料理好送过来。

我以为花了这么久来料理的食物,一定很好吃了,结果是相反,而且这价格还与火城的不遑多让呢,吃得我很不爽。舅父说,平时没有这么好生意的;这就对了,我们本来也不是来这家吃东西的,正因为其他较好吃的茶室都客满了,才别无选择的嘛!

虽然味道不讨好,也只能权且撑饱肚子算了。走出茶室,与舅父舅母分手后,我与两个妹妹到那里的斗磨场游逛去,顺道找一位妈的老朋友,她就在那边摆摊卖糕饼,妈喜欢吃她做的“蜂巢酥”。我们来到这位70来岁妇女的摊档前,对她喊了一声“安蒂”,她抬头看了我们一阵,满脸堆笑地问道:“是某某的孩子对吧?我看你们的长相很像某某。”她口里的“某某”就是我妈了。

我们答是啊。她问起我妈为何没有一块回来,于是我只好告诉了她原委;本想向她买几包“蜂巢酥”的,她说做量不多,所以很快就卖完了。寒暄了一阵,我们向她道别,继续在这斗磨场闲逛。妹妹说要去找老朋友聚一聚,大家就分头走了。

山城近些年来的发展似乎不错,大型的超市也有好几家了,这里的人们不必像以前那样,必须到大城里才有超市可逛,所以,我觉得今天的山城人是生逢其时啊,幸福极了!

我到这些超市随意逛逛,发现有些东西的售价竟然还比火城的便宜一些呢!一口气逛完了这几家超市,我打算去找一找那位结交了20余年的老朋友。

山城只是个小镇,用徒步走路就可以逛完全镇的范围了,我从超市出来,穿过大街向朋友的文具店慢慢走去。在街上,极目所见,都是一张张深黑皮肤的土著脸孔,除了在商店里,极少见到皮肤白皙的华人踪迹。想起自己还小的时候,走在街上的都是华人,土著反而少见,今天则相反了,心里颇有一番感触。

这里以前本来居住着很多华人的,但是,因为上世纪缺少发展,华人长大念完中学后,陆陆续续离乡到城里寻发展的机遇,不管机遇寻着寻不着,渐渐都不要回来了。剩下年长不愿意离开山城的老华人,也一个一个因年岁渐老而殁了。土著则比较恋眷土地,年轻的很少离开自己的家乡,加上他们是制造生命的生产机器,人口很快就倍增,华人哪能与之匹敌?

看到这种景象,反而令我觉得家乡越来越陌生了,思乡的愁绪也因为找不到童年的感觉,变成一缕空洞的无奈。如今仍在外的游子,是望乡?还是乡忘呢?

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子拜孙不拜的愤慨


昨天开长途车返乡扫墓回来后有点累。

你一定不信,因为我当晚立刻就贴了《2012回乡扫墓记》的博文上来。如果我说,写写涂涂不算什么,你也一定不信,因为还是需动用到脑力的。当人感到累了,脑筋也不好使唤,这是真的,我也常常在疲劳的时候,脑筋一片空白,攫取不到任何的灵感。

但是很奇怪喔,我虽然累了,却有很多的回乡见闻迫不及待想要释出来,所以下笔就好像丝毫不用费精神,笔到章成。

今天这篇,仍然与清明节扫墓有关,先来一段楔子:

话说我的祖父母共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在那个家家户户十多个孩子的时代来说,他们也算是很少子女的家庭了。在还没有发明有效避孕方法的那个年代,也不是我的祖父母特别的本事把孕来避,而实际原因是我的祖父辞世得早,才40余岁,遗照就上挂了,否则,必然不止这几个孩子。

子女虽然不多,但是那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封建思想遗祸,还在荼毒着他们那代人,于是,他们把长女送给人家养(送给人家还算是心肠好的,有残忍者,将刚出世女婴的头埋入炭灰窒息死,想想吧,自己的亲骨肉吔!)。最后出生的是女儿,我祖父母寻思:大女儿送人了,如果连小女儿也送人,担心会被人瞧不起。

他们这一念之间,就决定了我小姑的命运,使她有幸留在父母的身边。可是,造化弄人,她却在21岁的青春正当时,患了不明之急症走了。因为以前的人对很多的疾病都不太了解,唯一的解释就是撞邪被鬼勾了魂。现在我尝试着解开她所患的急病,有很大的可能性是盲肠发炎迸裂了。

好了,以上的只是故事的楔子,我要说的,是我伯父、我父和我叔父他们三个亲兄弟。我伯父育有五男二女,伯娘在50多岁逝世。伯父虽然身为我祖父母的长子,但是,在我祖父母成了冢中之枯骨后,他不曾到过父母的坟头祭拜,一回也没有!更不要说带自己的孩子去,教育他们延续清明扫墓祭祖的传承了。

我的叔父也很短命,在40多岁就离开了,留下两子一女。所以每年清明上山祭拜我祖父母的“重任”,就落到我父亲的肩上。在我念小学的时候,父母亲每年的清明节都带我一起去义山,让我知道自己祖先的长眠处,也让我明白对先辈的追思之意义:有先才有后。

当我伯父的大儿子还在世的时候,他是有去我们共同之祖父母的坟头祭拜的,可是,他在去年的7月9日早上走了,如今,他的孩子亦不懂得去祭拜自己的太公太婆了。曾孙不会祭拜也就罢了,可是,其他与我同辈的孙子们,也没有一个来祭拜自己的祖父母,看了就叫人心寒。

我堂哥们清明时有没有来祭拜祖父母,在来年回来扫墓时就一目了然了。如果有来祭拜,从坟头的香烛中,就可以看见事实在说话。除了我们点燃的祭拜物残余,应该也能见到他们点燃过的;然而,真令人失望,他们只去祭拜自己的父母亲,对祖父母却视而不见,仿佛他们是只有后没有先的。

我在想,他们相距这么近也不来上坟,如果我们没回来扫墓,这祖父母们不是要变成“冷坛伯公”了吗?我在义山举目所见,扫墓者都是到了一个年龄的中老年人,竟然没有什么人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带来,教育他们慎终追远。难怪我妈的一个朋友谈起这些后辈还认不认祖的事时,不无感慨的说:子拜孙不拜,以后自己死了,一把火烧干净,把骨灰撒在大海,什么也不要留,省得埋土没有人来祭拜!

子拜孙不拜,分明就是做人子女者的罪过;养不教,亲之罪,能怪谁?我觉得今天的孩子,获得的学问虽然比以前的孩子丰足,人性的亲情却变得冷漠了,难道是返祖回畜的现象?

2012年4月1日星期日

2012回乡扫墓记



对上班一族来说,今天是一年一度清明节能腾出空闲来扫墓的最后一天,错过了今天,必须请假才可以了。

我与两个妹妹在凌晨4点40分从家里动身,开始了3个小时的漫漫返乡路程。车子在静寂的马路上飞奔,四周仍在沉睡着,一片黑漆漆的。在车子前头左右两盏高射灯的探照下,马路仿若一条蜿蜒的灰色缎带,向无尽头的前方延伸。车子拼命的追赶,灰色缎带使劲地逃逸,却留下长长的尾巴来承载车子,引导着它奔驰到目的地去。

5点45分,经过著名的树上屋旅馆与金峰餐室。6点10分,途经担布南镇的郊区,此时,天空已放白,四周的景色开始清晰起来,我在这里还看见了睽违已久的晨雾。再一个小时后,抵达内陆的重镇根地咬,转入添油站稍作休息和借用厕所,完了又继续赶路去山城。

7点40分,终于到了这趟行程的目的地——中华义山(老山)。天空灰蒙蒙的,举目所见,地上到处是雨后留下的水洼,走过时,软泡的黄泥沾鞋,得小心翼翼地踮起脚跟来走。拾阶上到义山,又见没有被除草剂清除掉的野草,在各个坟头疯长着,不由得心生纳闷。

记得往年回来扫墓,整个义山上都是光秃秃的,不见半株野草的踪影,孝子贤孙们只需把墓碑擦拭和打扫干净,点燃香烛就是了,缘何今年的野草却没有被除尽?看看带来扫墓的工具,独缺斩草的刀,怎生是好?

幸好附近有相识的人,向他借来巴冷刀,才把长在祖先坟墓周围的野草一一清除干净,虽然斩得有点累,却感觉比往年不用怎样劳动更具有扫墓的意义。在三位祖先的墓前忙了一个半小时,始完成了祭拜的程序,然后转往邻近我们称为“新山”的义山,继续祭拜其他的血缘亲人,前后在这两个义山共花了两个小时。


之前接到舅父的来电,约我们扫完墓后到市镇喝茶。离开义山,我们驱车直奔山城。在镇上泊了车,就到那家跟舅父约好喝茶的“新南大茶餐室”,各自要了食物来祭拜自己的五脏庙。舅父母也真热情,请喝茶不算,还采了许多自家栽种的蔬菜和喂玉米的鸡下的蛋给我们带回来火城,说是我们在城里比较难吃到这些乡下的好东西,家乡亲戚对我们的关怀,令我们深深的感动不已。

离开茶餐室,看看时间还早,我们去周日斗磨场闲逛了一会。妹妹要去找朋友叙旧,我又何尝不想找朋友叙旧?于是,各走各的。

我来到那位与我认识了廿余年的老朋友经营的文具店,在店外往里头瞅了一眼,看到他坐在店里深处的柜台,于是,便进入店里与他打招呼。我直喊他名字,他见是我,楞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的出现。去年我回来扫墓时,因为要赶修车,无时间来看他;今年扫完墓后,没有事情要赶,所以能来看看他。

看到只比我年长两岁的他一头斑白的头发,像个老伯似的,我着实有点吃惊。寒暄了一阵,都感叹时间过得快,一眨眼的功夫,大家都臻知天命之年了。记得刚认识时,彼此还未达卅岁,这些过往的时光,一下子就被岁月神偷窃去了。

得知他的女儿已双十年华了,如今在宝岛学美容,我替他高兴。不过,说起唯一的儿子,他又陷入了绝望的表情,因为他这个儿子自小患有癫痫症,必须长期服食控制此症的药物,只念书到三年级就辍学不念了,现在虽已经19岁,却也不会做事。我与朋友聊天南地北的时候,他儿子正在店后面的休息室睡大觉。

朋友说,为了照顾这个有病的儿子,他哪也不能去。您也许会问:他太太呢?为什么不帮忙照顾这个患有癫痫症的儿子?这说来就话长了,他的太太是位有心理病的女人,与我这朋友不咬弦,结婚生下一女一男后,已与我朋友分房睡了,他们实际上是成形了有名无实的夫妻。朋友担心她不能照顾好孩子,所以一向来都不把孩子交给她看管。久而久之,孩子对母亲也没有了感情,都是偏向父亲那边的。

显然的,与妻子的婚姻不和谐,加上儿子患了癫痫症的缺陷,令我这朋友早生华发,愁容满面。此时我的提起,等同揭开了他心房那道伤疤的痂皮,焉能不痛?(如欲了解箇中问题,请浏览本博客文章稍早前内容:http://xiong5205.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04.html)

闲聊到中午12点多,妹妹来找我吃午餐,本想约他一同去用餐,但是他早已托人替他打包了食物。与妹妹及一位表弟在邻近的餐室用过餐后,我再折回他的店里向他告别,我说:明年再来找你!

这样说只是一种期盼,明年后,大家又是一番怎样的景象?我也说不准,毕竟人生无常啊!

我们1点半从山城开车回来火城,一个朋友正巧要来火城办事,于是跟了我们顺风车一道。回程顺利,同样花了三个小时,准点到家。



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

为了爱,装糊涂


当牛郎听到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织女说,将要被迫返回天家时,他心想:我已经把她的仙衣密藏起来了,她如何便能回去?

织女看穿他的心思,说道:“夫君当年把妾身的仙衣藏起来时,妾身就已经知道藏匿的地方了。”

牛郎不信,反问织女:“既然知道我把仙衣藏于何处,娘子为何一直没有取回?”

“还不是因为对官人生了爱意吗?”织女羞涩的说:“如果把仙衣取回,你我哪还有理由成就今天的夫妻关系和爱情的结晶?”

牛郎听罢,恍然大悟! 如今才知道,不是自己特聪明,而是织女为顾全大局,假装糊涂没有拆穿。

七夕的故事凄美无比,但是男女主角的相爱有阻扰,所以不能算完美。仙肤道貌的织女,可不是一般的“侄女”,怎可能找不到俗骨凡胎的牛郎所藏匿起来的衣裳?这分明就是两人心有灵犀,合计起来欺骗玉皇大帝的阴谋。

可,玉帝是谁呀?玉帝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是牛郎与织女之辈轻易可以骗过的吗?为何祂也假装糊涂起来了?哎哟!这样一来,分明是摆了一付在鸡蛋里挑骨头的架势嘛,也罢!也罢!

笔者想说的是:原来男女间有些事情(除了弃盟背誓、婚外奸情),虽然自己心知肚明,但是,装装糊涂,却可能会换来幸福。就好像织女,我们假设她是知道牛郎把衣裳藏在何处的,但是,她不动声色,来个顺水人情,以此作为回不了天家的理由,于是便可以与心爱的牛郎双宿双栖,谱就天人之千古绝恋了。尽管幸福是短暂的,但是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还感动了天庭,容许他们夫妻孩子一年相会一次,由喜鹊筑桥跨越银河成其美事,也能算是缺陷中的完美吧?

看来,这种心有灵犀的预谋,还得站在两厢情愿的份上才说得过去。否则以法律的角度来讲,牛郎偷看织女洗澡,是犯了偷窥罪;顺道偷走她的衣服,是犯了偷窃罪;使她因此回不了天家,就是加害罪,织女是被害人,可以据此三项控告他。

不过,法律不外乎人情,被害人既然自愿撤销控状,还下嫁犯案嫌疑人,本席就不追究了,祝他们白头偕老,子孙满堂。下一宗,山城客控告国际红星汤唯移情别恋案,请庭警将两造带上来!

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

怪谈——鬼做恶梦


门铃响了,木梨子以为男友来找她,不先在防盗眼看过,就立刻把门打开。

门外站着一只鬼,披头散发、青面獠牙,脸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化脓肿瘤,红赤的瞳孔以及如蛇般的长舌舞动着,身穿了一件令人讨厌的黑色长袍。

好个木梨子,看到这般恐怖的鬼,竟然没有一点恐惧的表情,还用双手掩嘴,头往后翻,哈哈大笑起来。却是那鬼见了她这种反应,一时反应不过来,楞在那里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笑罢,木梨子的脸色突然转喜为嗔,骂道:“小样的!也不先去打听打听本娘娘是什么来头,就像盲头苍蝇般飞撞来吓我?!”

说罢,右手抓着自己的下巴,用力地往下一拉,整张像汤唯那样好看的脸皮,竟然被她硬生生给扯下,露出骷髅头来!门外的黑袍鬼见了大骇,怪叫两声,连滚带爬的往楼梯的方向逃窜,不一会,传来物体在楼梯翻滚碰撞的声音,显然是这黑袍鬼在慌张中踩错了阶。

木梨子听到声响,禁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才嘭的一声把门关上,右手拎着刚才扯下的脸皮,到睡房的梳妆台照着镜子覆盖回骷髅头上面去。嘴里自言自语的道:“这变脸的绝活现在虽然已过时了,不过,有时候用来吓唬这些邻居小顽皮蛋,还是挺实用的。”原来她竟把这真鬼看作是人扮的!

黑袍鬼气不过,哭丧着脸腾云驾雾赶回地府,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把经过一五一十向他师父哭诉,说是被人类侮辱了。师父问:“汝怎那么笨,为什么不使出‘掉眼珠’、‘喷尸虫’、‘摘下头颅’、‘隐身’的鬼门绝活来吓伊呢?”

黑袍鬼低着头,怯怯的说:“俺看见她可以把脸皮扯下来,就已经被吓到好像见鬼了,哪里还敢使出这些鬼功?”

师父骂道:“汝这没胆鬼真没鬼用,俺的鬼面子都被汝丢鬼尽了!看来……”顿了顿,他说:“大凡徒弟搞不定的事件,还是要劳动师父亲自出马的,一来为挽回鬼面子,二来带徒弟去实战学点东西回来!好吧,俺与汝回去找那个胆敢吓鬼的女人较量较量!”

说到做到,师徒俩立刻出发。还是腾云驾雾,因为轿车火车飞机或火箭对他们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交通工具。他们身轻如烟,风吹即走,不使用腾云驾雾实在说不过去。

“师父,就是这家了!”黑袍鬼有师父同在,胆子比刚才大了,一鬼当先带路来到木梨子的家门外。

“不可以直接穿门进入吗?为什么要按门铃等她来开门?”师父看了看这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民居,大不以为然的问他徒弟。

徒弟说:“她的门后有个十字架挂着,我怕穿越了它耶稣不高兴,向宗教团体投诉说我不约定俗成对宗教圣物规避,我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鬼师父运用透视眼往门一瞧,果然看到门后有十字架,只好对徒弟说:“按门铃吧!”徒弟马上熟练地用手往门右边的按钮大力点击了一下,然后好像很有经验似的对他师父叫喊道:“快变身成她男朋友!”

听见徒弟这一叫,鬼师父突觉现场气氛有点紧张,还来不及变身成木梨子的男友来骗她开门,这门已戛然打开了。木梨子探头出去东看西望,却是没有看见东西,因为两只鬼此时已经隐身,趁她打开门之际,化作青烟偷偷从门缝溜进去了。

她嘀咕的骂了一声,好像是骂“王八龟孙”。接着,把门大力的关上,转身回屋里。这时,她突然看见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两个“人”!由于两“人”背光,她只看到好像剪影似的一团黑黪轮廓,细微处不可见。

“什么人?”她大发雌威地冲着他们叫喊道。鬼师父从沙发缓缓升起,向她飘过去。木梨子大惊:“鬼呀!鬼呀!”整个人却飘上了天花板。

鬼师父一看,心中知道是遇着了劲敌,不敢大意,急忙使出‘掉眼珠’、‘喷尸虫’、‘摘下头颅’、‘隐身’的鬼门绝活来。岂知这些本领木梨子通通都会,照样做了一遍给鬼师父看!

绝活用完了,再也无计可施,鬼师父额头的汗珠大如豆,焦虑不已。突见木梨子张开血盆大口要吞下自己,吓得他鬼叫连连,然后,他感到身体摇摇晃晃的,睁眼一看,原来是他的黄脸婆在床旁把他摇醒了。

她故作娇嗔地说:“死鬼老公,又做恶梦啦?这个月已是第十六回了喔,讨厌,每次你都把人家吵醒了!”

“哎哟!真是个恐怖的梦!吓死我了!”鬼师父说完,把鬼老婆紧紧的拥抱,心里方才生出一丝安全感。



**本故事纯属虚构,你知我知地府知,如有雷同是巧合,如有不同是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