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
黄昏夕阳情
一对70来岁的夫妻,手挽手推门进来买货。两人脸上洋溢着祥和的笑容,一副悠闲的样子,看就知道是一对幸福的晚年老伴。
老夫妻俩,男的鼻梁架了副老花镜,身穿一件奶白色的短袖衣,外加一件奶黄色棉背心儿,套一条淡蓝色的长裤,脚穿胶质拖鞋;女的穿一件方格短袖衬衫,套一条蓝底白花的长裤,脚也穿胶质拖鞋。
他们饶有兴致地向柜台售货服务员询问关于产品的一些特质,了解自己该服用哪种保健产品。我在旁静静伫立着,看他们与服务员交流了约半个小时后,买下了服务员推荐的产品。离去前,经过柜台时,边走边笑容满面地频频向服务员点头称谢。
目送两人走出分公司大门的背影,我们这些晚辈的心中都涌起了一份羡慕之情。我向刚才那位给这对夫妻介绍产品的女服务员打听,知道他们的儿女都长大成人,一些在国外居住,两老闲来便携手到处逛逛,享受着晚年的悠闲岁月。
这对携手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夫妻,鹣鲽情深,真正实践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婚姻庄重承诺,可谓羡煞旁人。人生的晚景能有似此相濡以沫的老伴相随,自是人世间最为幸福不过的心灵乐事了。
儿女长大后,有儿女们的世界,他们的世界,与父母的世界不可能相容,真正能伴随到老的,还是夫妻俩人。见过一些父母,在孩子尚幼小时,将房子建造得很是宽广,房间也分割了好几间,打的算盘是待儿子长大成家后,住在家里。但是,儿子长大婚后,却与太太另买了小筑搬出去住,气煞最后空守着大宅的老爹和老母。
时代不一样了,以前的大家族同在一个屋檐下居住的奇景已不再,兄弟姐妹长大后是各自飞离了老巢。以前有什么“兄弟和而家不分”的说法,现在?兄弟和家也要分!祖屋最后还是留给两老看顾。
这时,如果两老的感情好,大家还是可以住在一起互相照顾。要是感情不好的,儿女长大后,其中一方大多是追随某个比较能相处的儿女搬出去住,剩下个独守空屋的“孤头佬”。不说远的,笔者就有几位近亲,他们夫妻老来感情就因欠佳而决裂的,成了一对老冤家。
所以,看见感情到老还是这样如胶似漆的夫妻,难得呀,不羡慕是假。
年轻时,并不怎么看重年老后的晚景问题,因为那时还年轻,总以为晚景离自己还很远。不想,光阴像一匹过隙的骏马,稍纵即失。人再年轻,也有老去的时候;再怎么珍惜时间,还是会步入老年期。老年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和自己讲话。万一猫狗来答话,不吓死都几难,还享受什么晚景?
暮年的人生就像黄昏伴夕阳,虽美在一刹那,还是要相互的点缀才能成事,如果刚好遇见下雨,黄昏的夕阳美景就泡汤了。那些晚年能从生命银行提取快乐去享受的,是因为他在年轻时有储存快乐。那些晚年无法自生命银行提取到快乐的,原因为什么——还用说吗?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回复删除yi pian yun,
回复删除您好!
短暂的夕阳,无限的惆怅。
您的名字直译是‘一片云’?
大佬我就习惯单独的生活,已经接受命运不期望有什么改变。
回复删除大佬尚年轻,娱乐兴趣也多样化,是不会觉得单身有什么不好的。
回复删除我以前也是这样想,不过很奇怪,人生观会随着年龄改变,以前不认同的事物,如今反而轻易就认同了。
如果命运如此,也确实是没有办法了,就要到上一世找‘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缘由去了。
不过,大佬这样快下结论,好像太早了些喔?你前途无限啊!呵呵!
不过太粘的双方也不好,一方先走,剩下的另一半就凄凉咯!曾看过好得糖黏豆的夫妻,以为要享儿女福时,妻子忽然患癌去世,丈夫从此郁闷不乐,不出3年,也患癌去天堂和他的妻子相聚了。
回复删除还是天天斗嘴的老夫老妻较有趣,互相斗长命,斗长气,天天有说不完的话来相互较劲,旁人看了也哈哈笑。就算一半走了,另一半也不会太难受,只会说:“哎呀!少了一个吵架的对手添!”
ninie,
回复删除哈哈,这是ninie的另一番见解,也不无道理的。
只怕是另一半懒得吵架,随搬出去住了的儿女去,剩下一个搬出去又不愿意的“孤头佬”,不知怎样好。
那时,真的要撩猫狗跟他讲话咯,哈哈!
我在这里曾经看过一对夫妻结婚了50 多年之久,让我极为羡慕他们。50 年,不容易啊!就算有这样的感情,有这样的承诺,也还要有这样的长寿。我和我丈夫常都在抢着当“先走”的那个,因为不想承受孤单和思念的折磨。不过,我们结婚10 年都不到,能否牵手到老还是个未知数呢!我很喜欢夕阳,但是却又很怕看夕阳。
回复删除山城客,少年夫妻老来伴是最贴切的形容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晚景相濡以沫老伴相随,自是人世间最为幸福不过的心灵乐事了。。。
回复删除要不然真的要养宠物和它们相依为命了。。。
不怕不怕,现在还可以上网和网友88。。。
玉燕,
回复删除维持50年的夫妻感情,真不容易,他们是懂得惜福祉人。
哈哈,枪着‘先走’?能用抢的吗?10年的婚龄还算年轻的吧?应该争取多几个10年,然后才走。
cindy,
是呀,网络大概会永远的存在吧?即使不再是目前这种形式,也会有另一种形式继续存在下去的。
网络不失为排解寂寞的办法,比养宠物好照顾。
我喜欢老来隐居,连网络也不要,住在深山里,看山看水看夕阳,这是我最想做的事。超凡脱俗,静待那天的降临,埋骨也在深山里,最理想。
山兄,你是不是想象陶渊明那样隐居田园,回归大自然啊?好主意喔!
回复删除玉燕,
回复删除对啊!那种写意的田园生活一直是我所向往的。
在大自然的怀抱下,能取得心的宁静。
不羡神仙羡隐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