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于公会附属的多元合作社土地买卖风波,致令公会主席林博士于本月20日上午拨冗,假『皇帝楼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大众述说事件之来龙去脉。
本人当天亦遵循林主席之要求出席该新闻发布会,以向报社讲述因多元合作社土地买卖纠纷所引发的2名女社员到公会办公室闹事的经过。本人抵达『皇帝楼餐厅』后,看到现场共有4家报馆的记者受邀到来采访,即:《诗华日报》、《华侨日报》、《亚洲时报》以及《诗华》附属的英文姐妹报刊《The Borneo Post》。英文报社派出的是位女性记者,中文报社派出的都是男性记者。
林主席先宴请大家享用该餐厅驰名的烧卖与点心。用餐过后,林主席及合作社秘书长苏先生被安排到邻桌与4位记者进行新闻表述;约10多分钟过后,林主席要求本人向该4名记者讲述2名女社员在昨天(19日)来公会办公室闹事,及后发生肢体冲突的经过。期间,《诗华日报》记者杨德鹏曾向本人索取名字,本人告之谓不欲名字被刊登出来,并建议其使用“李姓职员”来做称呼。
然而,杨某却再度索讨本人名字,并信誓旦旦的告诉本人,这只是其作为本身记录之用。本人听信其所言,认为既然是作为自己记录之用,不是刊登出来,那么,但给无妨。
可是,杨某违背其与本人的信守,在次日的《诗华》封底版,赫然出现本人的全名!此公然违反承诺,不尊重当事人意愿的记者,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当初要求名字不被刊登出来,自有本人的一番道理!名字见报后,果如本人所担忧者,认识本人的朋友纷纷致电来了解,有者还透过网络FB追问。事过两天后(周日),仍然余波荡漾,令本人不胜其烦!
本人当天(20日)早上见到《诗华》竟然如此的报道后,立即火冒三丈!
因本人曾经再三交代杨某不要把我全名刊出来,但是,他却阳奉阴违,本人认为有被欺骗之嫌,气得马上拨电话去《诗华》找杨某作出交涉,要他给个合理的解释。可是,接线员告诉本人他出国了。我问接线员,昨天在『皇帝楼餐厅』做采访的记者是哪个?她说不清楚,叫我下午4点过后再打回去找人。
下午4点一过,本人立即再拨电《诗华》要找那个写采访的记者,接线员此时却诸多藉口,说她们很忙啦,说她们不知情啦,叫我星期一才打去找;我说,如果妳们继推托,我会写投诉信给妳们的总编辑,她竟然说总编辑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我说那最好,请转线给总编辑接听,我要和他谈谈。她却说总编辑不在,让我觉得她是在消遣我。
本人周一上午从10点开始拨打《诗华》总报社的电话,却是没有人接听。一直到11点后才拨通,终于有人接听了。我开门见山的要采访主任接听电话,接线员说他不在,给了我他的手机号码。
我拨通了杨某的电话后,问他为何没有做到答应过我的事情(不刊登全名字)?他反问我不要名字刊登出来为何又要出席记者会?我说:我出席记者会一定就得公开全名的吗?为什么其他报馆的记者没有刊登我的名字出来?我非本事件的主角,不刊登名字出来也没有不对。
他态度恶劣,并开始为自己所犯错误狡辩推诿,说:“其它报馆也是这么写的!”本人从他这句话就知道,这个人喜欢跟随人家的错误跑和找人当挡箭牌。而且,本人也立刻就看到他露出的马脚,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去翻阅其他报馆该天的相关报导,却敢如此武断,一口咬定人家的报导也是跟他那样写出我的全名来!
跟他谈了不到2分钟,态度恶劣的他就急着把(刊出全名的)责任推给林主席,然后在我还没有讲完话时悍然盖下我电话,我欲重拨时,他不再接听了,让我看到这个既缺诚信又失道德的所谓采访主任,原来还极无风度,卑劣的真面目可憎也!呜呼!《诗华》堂堂大报,难道蜀中无大将乎?
随本文件发布的两张剪报,是为了驳斥杨某指《华侨》与《亚洲》的报导与他一样有刊登名字出来的诡辩。那天的记者发布会,有4家报馆的记者在场,大家可以看看这两份报刊,人家是怎么报导这事件的?《华侨》虽然也有提到肢体冲突的事,可是压根儿就没有把我的名字刊出来,连我的姓也没有刊出,只用“该合作社一名职员”作为称呼,这是因为他们都很专业,有遵守我曾交代过大家不要刊我的名字出来的承诺。
既然4家报馆的记者在同一天和同一时间做同样的采访?缘何人家的报导又不会像《诗华》的杨某那样恶意刊人家的名字出来,难道说,没有写名字出来,他就无法下笔完成新闻稿?所以我只能说,他是含有恶意的!我没有致电去向另两家报社作出抗议,是因为他们没有刊登我的名字出来,否则,我也不会默不作声的。
杨某自作主张把本人的名字刊登出来,事发后却把责任推给林主席,说是他讲可以刊登的!但是,他的记者分析能力显然很低级,要不然就是见高拜见低踩的那类人。只会对具老板身份的人谄媚,对打工的一族则狗眼看人低。他似乎忘了身份,自己也不过是打份工而已,高傲何来?难道他还真的把自己当做是“无冕皇帝”乎?拜托了,这不过是需要记者的群体恭维记者的虚话而已!
我请他不要搞错了,林主席是说有关于公会的风波什么都可以写,至于我要不要刊登名字出来,我的名字还得由我做主。我只是出卖我的时间给公会,为林主席提供职务相关的服务换取酬劳,我可没有出卖我的一切殆尽。姓名是属于个人隐私,林主席也没权替我做决定,我是可以不给的,这点他必须要搞清楚来,否则以后还会继续在社会上碰钉子!
也请他搞清楚,不是把责任推给林主席就可以的,他即使向林主席投报,我也不会害怕。现在是涉及到他作为一个记者的道德与诚信问题,失信于人,就是操守有问题了。孰可为,孰不可为,他自己应该要有能力分辨,不能够人云亦云,有错就要承担,不要只想着逃避,否则他永远也不会长进!
每个人均有隐私的保障权,我不高兴名字被刊出,那是我的决定。作为一个记者,如果还是不懂尊重这些,其记者的能力就很可疑了,何况还是身兼采访主任的要职,更加需要小心为妙,否则,只有败坏了自己服务的报社声誉!
说到报社的声誉,《诗华》前几年有“常燕华抄袭事件”,如今有杨某对当事人失诚信事件。与另两家历史悠久的本地报纸记者的素质相比,《诗华》的记者显然还有一段“素质之路”要走,特别是这个杨德鹏。
杨某欺我老粗,不过,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他,本人的中文水准不在他之下,他不要门缝里看人看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