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

控诉《诗华日报》记者杨德鹏缺诚信失道德!


近日,基于公会附属的多元合作社土地买卖风波,致令公会主席林博士于本月20日上午拨冗,假『皇帝楼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大众述说事件之来龙去脉。

本人当天亦遵循林主席之要求出席该新闻发布会,以向报社讲述因多元合作社土地买卖纠纷所引发的2名女社员到公会办公室闹事的经过。本人抵达『皇帝楼餐厅』后,看到现场共有4家报馆的记者受邀到来采访,即:《诗华日报》、《华侨日报》、《亚洲时报》以及《诗华》附属的英文姐妹报刊《The Borneo Post》。英文报社派出的是位女性记者,中文报社派出的都是男性记者。

林主席先宴请大家享用该餐厅驰名的烧卖与点心。用餐过后,林主席及合作社秘书长苏先生被安排到邻桌与4位记者进行新闻表述;约10多分钟过后,林主席要求本人向该4名记者讲述2名女社员在昨天(19日)来公会办公室闹事,及后发生肢体冲突的经过。期间,《诗华日报》记者杨德鹏曾向本人索取名字,本人告之谓不欲名字被刊登出来,并建议其使用“李姓职员”来做称呼。

然而,杨某却再度索讨本人名字,并信誓旦旦的告诉本人,这只是其作为本身记录之用。本人听信其所言,认为既然是作为自己记录之用,不是刊登出来,那么,但给无妨。

可是,杨某违背其与本人的信守,在次日的《诗华》封底版,赫然出现本人的全名!此公然违反承诺,不尊重当事人意愿的记者,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当初要求名字不被刊登出来,自有本人的一番道理!名字见报后,果如本人所担忧者,认识本人的朋友纷纷致电来了解,有者还透过网络FB追问。事过两天后(周日),仍然余波荡漾,令本人不胜其烦!

本人当天(20日)早上见到《诗华》竟然如此的报道后,立即火冒三丈!

因本人曾经再三交代杨某不要把我全名刊出来,但是,他却阳奉阴违,本人认为有被欺骗之嫌,气得马上拨电话去《诗华》找杨某作出交涉,要他给个合理的解释。可是,接线员告诉本人他出国了。我问接线员,昨天在『皇帝楼餐厅』做采访的记者是哪个?她说不清楚,叫我下午4点过后再打回去找人。

   
下午4点一过,本人立即再拨电《诗华》要找那个写采访的记者,接线员此时却诸多藉口,说她们很忙啦,说她们不知情啦,叫我星期一才打去找;我说,如果妳们继推托,我会写投诉信给妳们的总编辑,她竟然说总编辑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我说那最好,请转线给总编辑接听,我要和他谈谈。她却说总编辑不在,让我觉得她是在消遣我。

本人周一上午从10点开始拨打《诗华》总报社的电话,却是没有人接听。一直到11点后才拨通,终于有人接听了。我开门见山的要采访主任接听电话,接线员说他不在,给了我他的手机号码。

我拨通了杨某的电话后,问他为何没有做到答应过我的事情(不刊登全名字)?他反问我不要名字刊登出来为何又要出席记者会?我说:我出席记者会一定就得公开全名的吗?为什么其他报馆的记者没有刊登我的名字出来?我非本事件的主角,不刊登名字出来也没有不对。

他态度恶劣,并开始为自己所犯错误狡辩推诿,说:“其它报馆也是这么写的!”本人从他这句话就知道,这个人喜欢跟随人家的错误跑和找人当挡箭牌。而且,本人也立刻就看到他露出的马脚,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去翻阅其他报馆该天的相关报导,却敢如此武断,一口咬定人家的报导也是跟他那样写出我的全名来!

跟他谈了不到2分钟,态度恶劣的他就急着把(刊出全名的)责任推给林主席,然后在我还没有讲完话时悍然盖下我电话,我欲重拨时,他不再接听了,让我看到这个既缺诚信又失道德的所谓采访主任,原来还极无风度,卑劣的真面目可憎也!呜呼!《诗华》堂堂大报,难道蜀中无大将乎?


随本文件发布的两张剪报,是为了驳斥杨某指《华侨》与《亚洲》的报导与他一样有刊登名字出来的诡辩。那天的记者发布会,有4家报馆的记者在场,大家可以看看这两份报刊,人家是怎么报导这事件的?《华侨》虽然也有提到肢体冲突的事,可是压根儿就没有把我的名字刊出来,连我的姓也没有刊出,只用该合作社一名职员作为称呼,这是因为他们都很专业,有遵守我曾交代过大家不要刊我的名字出来的承诺。

既然4家报馆的记者在同一天和同一时间做同样的采访?缘何人家的报导又不会像《诗华》的杨某那样恶意刊人家的名字出来,难道说,没有写名字出来,他就无法下笔完成新闻稿?所以我只能说,他是含有恶意的!我没有致电去向另两家报社作出抗议,是因为他们没有刊登我的名字出来,否则,我也不会默不作声的。

杨某自作主张把本人的名字刊登出来,事发后却把责任推给林主席,说是他讲可以刊登的!但是,他的记者分析能力显然很低级,要不然就是见高拜见低踩的那类人。只会对具老板身份的人谄媚,对打工的一族则狗眼看人低。他似乎忘了身份,自己也不过是打份工而已,高傲何来?难道他还真的把自己当做是“无冕皇帝”乎?拜托了,这不过是需要记者的群体恭维记者的虚话而已!

我请他不要搞错了,林主席是说有关于公会的风波什么都可以写,至于我要不要刊登名字出来,我的名字还得由我做主。我只是出卖我的时间给公会,为林主席提供职务相关的服务换取酬劳,我可没有出卖我的一切殆尽。姓名是属于个人隐私,林主席也没权替我做决定,我是可以不给的,这点他必须要搞清楚来,否则以后还会继续在社会上碰钉子!

也请他搞清楚,不是把责任推给林主席就可以的,他即使向林主席投报,我也不会害怕。现在是涉及到他作为一个记者的道德与诚信问题,失信于人,就是操守有问题了。孰可为,孰不可为,他自己应该要有能力分辨,不能够人云亦云,有错就要承担,不要只想着逃避,否则他永远也不会长进!

每个人均有隐私的保障权,我不高兴名字被刊出,那是我的决定。作为一个记者,如果还是不懂尊重这些,其记者的能力就很可疑了,何况还是身兼采访主任的要职,更加需要小心为妙,否则,只有败坏了自己服务的报社声誉!

说到报社的声誉,《诗华》前几年有“常燕华抄袭事件”,如今有杨某对当事人失诚信事件。与另两家历史悠久的本地报纸记者的素质相比,《诗华》的记者显然还有一段“素质之路”要走,特别是这个杨德鹏。

杨某欺我老粗,不过,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他,本人的中文水准不在他之下,他不要门缝里看人看扁了!


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

烟霾滚开!蓝天回来!


妳千里腾空来,
穿着灰色的衣裳,
遮蔽太阳和月亮,
硬是要把白天变成傍晚,
使到日月均无光!
天亮我起床一看,
乖乖隆个咚,
能见到的空间尽是白茫茫灰溜溜!
妳还带着一股焦味来,
其中包含植物绝望中哭喊的余音,
妳竟吃掉了人家一整片绿林!
吐出黑色的灰烬,
充斥着整个天空。
可恶!
妳怎么这样?
老是想进入我们的肺腑居住,
我一见妳就烦,
每年的中旬妳都这样!
妳仗着烟多势众,
占领了整个K城!
虽然妳胜了,
但是不得民心,
永远别想我们对妳有好感!
妳孤芳自赏、
妳自我吹擂,
也只不过得到暂时的满足罢了,
我们还是继续的讨厌妳!
妳不在乎?
的确,
我也奈何不了妳,
唯有出门时戴上口罩,
拒绝妳跑进我的肺腑。
虽然是很消极的抵抗,
也总好过任妳鱼肉!
我希望妳看在光照大千的慈悲份上,
明天就班师回朝,
还我们一个清澈的蓝天,
并发誓以后不再不请自来。

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

巧遇在漫天飘烟的六月

东南亚诸国的梦魇来了!

烟霾来袭!每年年中不违约,这个使人发愁又苦无对策之日子,大家都怒指造孽的邻国头上!不过,最新的消息揭露,根据卫星图片显示,在本国的领土上,也出现了很多处红色的热点。

证明人家在狂烧垦殖地时,我们国人也在小烧,企图来个黑狗偷吃白狗当灾,师法第22计:《浑水摸鱼》的计谋。计谋既出,无论得逞不,都能给往上飘的烟霾增加浓度,这是毋庸置疑的。试问只怪罪邻国,不追责自己国人,怎么可能?

早上出门,但见前方一片灰蒙蒙,我还道是难能一见的晨雾冒起呢,连忙提胸运肺猛吸之。才惊觉这“雾”竟无潮湿与清凉感,方知误吸入了烟霾,想要回吐,可是为时已晚矣!

烟霾使远山像蒙上了一块灰色的薄纱,一只巨手伸到远山的顶峰,把覆盖的薄纱轻轻捻起抛开,露出山峦原本好看的湛蓝色来。可是我知道,这样的幻想是不会实现的,我不能坐在那里等巨手来。

六月了,进入年中,下午的气温极闷热,何况还漫天飘烟,导致了心情不佳。然而,却在某银行巧遇不见已有3年的她!

我因为想躲开外面的闷热,于是急匆匆地窜入银行里,在楼下取了号码,便上去一楼等待轮候。上去后,我看见其中的一个出纳柜台站着一位正在处理事情的女子,从她那曾经熟悉的背影所传递给我的信息显示——是她了。

还恨我吗?我在想,其实是心在问她,她没有回答。因为她背向着我,并不知道我出现在她的后面。我找了张空椅子坐下,右手把玩着那张刚才在楼下拿的号码,往事亦渐渐涌起。她的出现,勾起我4年前的回忆。

那时,她辞去了某传销公司售货柜台的工作,转投保险业务的怀抱,因为急需顾客,便找我支持她买汽车保险。而我的汽车保险是有个朋友在替我做的,已经很多年都是由他做了,所以,我只能对她说抱歉。

可是,她不理解我的难处,认为我不肯在她新事业起步的阶段支持她,于是后来就对我很冷淡了,冷淡到连朋友也做不成的那种。虽然我跟她同城,可是此后3年却奇迹般的没有再遇到过她。难道是她遇到我远远走来时,有意闪过别处去,不要与我碰面?这只是我的猜测吧,希望不是这样的。

不久,她办完了事情后转身离开出纳柜台,经过那一排排的顾客轮候椅子时,她看到我了。我也正在看着她,于是对她报以微笑,她起初还一愣的,后来也回我浅浅的一笑。见她对我微笑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我想她应该不再那么恨我了吧?

由于号码轮到我了,所以我也没有进一步跟她说话的机会,彼此就这样错步而过。我处理完了事情后,已经不见她踪影了。回想刚才与她打照面时,发现她依旧明艳照人,那有点忧郁的眼神依旧很吸引我,今天的身材还是跟4年前一样,显示30开外的她很懂得保养。


匆匆一瞥,就像被一层烟霾阻挡了的视线,总是不能看得真实。不过,算了吧,看真实了又怎样?还不如把曾经的美好印象继续典藏,因为朦胧也是一种美呀!

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

乡野作家——冰谷


    阅读冰谷的文章,每每会泛起阵阵的共鸣感,是因为我也曾经住过他笔下所描述的乡下情景。作者文笔洗练流畅,行文造诣深厚,不愧是位经验丰富的前辈作家。

冰谷原名林成兴,1940年生于霹雳州江沙镇,毕业于江沙崇华中学,历任橡胶、可可、油棕园丘经理。著有散文十余部,题材以大自然的原野为主,写出乡间生活的美。

尤其喜欢《橡叶飘落的季节》这部著作,阅读后,仿佛重现了我幼年在那被橡树林围绕之故居生活的诸多回忆。

40多年了……飞逝的光阴开始把我对那时的乡下记忆冲淡,令它渐渐模糊起来。幸好有冰谷的这本《橡》,助我忆起当年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过的童年生活。

乡下生活大致如此,际遇说来都相同。但是,对于不曾在乡下生活过的城市人而言,则未必就能体会箇中乐趣,以为乡下生活很艰苦。

所谓生活艰苦,这还得看你怎样来诠释生活。如果撇开蚊子叮毒蛇噬这种肉体的伤害不说,乡野的劳作其实也不算是什么苦。而既然要与大自然打交道,则蚊子毒蛇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面对与处理的,因为它们是从属于大自然的一份子。

我们这些在乡下长大的孩子,经常赤着脚游走于短草地,亦从来没有遭毒蛇咬。大热天时,赤条条跳进溪里冲凉,也未受到水蛭或水蛇的滋扰,反而带来愉快的欢乐。徒手攀上两、三层楼高的树上采果,也没有发生从树上摔下来的悲剧。我们这代人呀,到了成年后依然好手好脚、眼耳不缺,今天回顾,不能不说是大自然给了我们恩惠。

我很喜欢冰谷那本《橡叶飘落的季节》的书名。橡叶飘落,意味着橡树更换它的叶子,为开花结果做准备。小时候看见漫山枫红飘落和叶片稀疏的橡树时,并没有带给我太多的感触,那是因为年纪还小的关系,人生的经历不多,不觉得这样的景致能勾起什么情绪来,所以,那时的心湖也是很平静的,不会为这橡叶飘落而感惆怅。

升中后,家里改种经济效益较佳的可可树,于是,那一棵棵挺拔的橡树就遭遇到了毁灭的命运,悉数被放倒,让路给可可树这个新贵了。从高高的橡树变了矮矮的可可树,故居的风貌也改变了。晚上睡觉不再觉得寒冷,早上起来也少了雾气;枝干相对细小的可可树,不能如橡树般承受得起我的体重,攀爬上去是不可能了,我从那时开始对橡树林有了怀念之情。

如果可以选择,我是宁选橡树林的。高大的橡树可以提供蔽荫,所以小时候的我们,午后都聚在橡树下玩“家家酒”,一点也不会觉得热。

现在,我也无缘再回到乡居的生活了,在我看来,那是很美的,因为大自然无处不在。


2013年6月2日星期日

君健忘若何?


身心觉得满足后,起床盥洗完毕,换过外出的衣裳,便独自出门吃早餐去。来到一家两店通连的茶餐室,点选了对正胃口的食物后,找个风水位子坐下,静待服务生把食物端上。

“买单!”耳畔传来邻台一个年约60余岁的男人在叫唤供应食物的店家收钱的声音。

我漫无目标的游移眼神此际也很自然的斜瞄过去。

“是他呀。”我在心中说道。

我其实没真正认识他,不过知道他在上世纪80年代曾经是本市某报的一名记者。当时我在一家牌业广告公司上班,由于老板喜欢结交传媒界的朋友,他于是也成为被我老板招揽的“入店之宾”,经常去招牌店找我老板喝下午茶,天南地北的聊天说地。

30年前相比,他现在两颊凹陷,明显的消瘦了很多。虽然鼻梁上依旧架了一副近视眼镜,但是已老态毕呈。两叶近视镜片后面的双瞳,有点呆滞无神,予人很累的样子。

尽管与他只隔开一张桌子,也看到我的存在,但是,我估计他不会认出我30年前曾在某招牌店看过他。所以我没有跟他打招呼,担心的是打了招呼,他却认不出我来,还要累我多费唇舌来给他解释——那可是要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我初出社会工作之时期的哇!我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响应了他“买单”的召唤,一个土著女子走过去,问他什么事?

他说:“收叻沙面的钱,”继续又叨念说:“不要说我吃了东西不付钱。”

那土著女子说:“已经付过了啦!”

我原本已经抽离了他的眼神,现在又被吸引过去。只见他一脸疑惑的问:“付过了?几时呀?”

“刚才你给我10元,我找回了5元给你啦!”女子没好气的说。我听了则噗嗤的笑了起来。我不是有心取笑他的,只是实在忍不住了。这家茶餐室的游戏规则是食物送到即付钱的,食客吃完拍拍屁股就可以走。如果走的时候连屁股也不拍还是可以的啦,静静鸡的走,亦不会有人在后面大喊:“喂!吃东西没付钱就想走?”

但是这家伙呀,人家已经说了,早已收过他的叻沙面钱,他却是不甘心,还继续的探问那土著女子:“真的吗?几时付了?”

土著女子给他纠缠得生气了,干脆不搭理,转身走人。我开始有点怀疑他是不是装傻扮懵,故意借题来追该女子?

他见那女子不理睬他了,就叫唤卖茶水的服务生来买单。不知就里的服务生来到他面前,他就叫收茶钱,那服务生很老实兼很礼貌及很专业的对他说:“您刚才已付了。”

只见他又是一脸的委屈,似乎认为自己并没有记错。我最后对他这种健忘的成因有点眉目了,看来,他一定是曾经在某处吃东西后,忘记付钱就离开,被店家指责过他吃了东西不付钱就开溜。这对他的打击显然很大,以致他往后吃东西后,都要紧记付钱这一环。可是,这家店是食物到后就付钱的,他付过了钱后,吃完东西就忘记了。

至于他是真的患了健忘症还是借故要追女人,抑或我自己想到的健忘成因?委实无从考证呀,我不是他,他不是我。

也许我到了他这个年龄后,也会得到可怕的健忘症,届时若还能写作的话,再来给你详细的讲述事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