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0日星期四

台湾民主又翻新页


检察官林怡君引用五代十国后蜀(公元919-965)亡国之君孟昶的《诫石箴》:“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来痛骂陈水扁,掷地有声,博得满堂喝采。

陈水扁还被林检察官五问:“你有良心吗?”。作为前台湾领导人,陈水扁因为不知羞耻而名闻中外,对于检察官的这五问,显然也不会感到面红,这就是厚黑出的高徒。

打着廉洁肃贪的口号上台,曾给台湾人民带来改革的无限希望,陈水扁最终却栽在贪污的魔咒中,罪成后很可能就要在狱中虚度仅余的半辈子残生了。

陈水扁若真的被重判,将给全世界民主国家带来示范作用。明示世人,天子犯法,与民同罪。不管对方曾经的身份是什么,只要他任内干过愧对人民的事情,下台后都得加倍偿还。司法不为权力说话,这才是民主的真实发挥。

陈水扁的贪,不是自己一人,而是整个九族。无论人数牵连之广,还是赃款数量之巨,举目寰宇,恐怕也是仅见。他们像是穷鬼掉进金库里,可以不要命,不可以不要金。当然,今天他们回过头来看时,必定感叹当年没有照顾到‘命’。各国犯有贪渎罪的领导人,无不在下台前给自己辟条后路,以便下台后能逃得无影踪。陈水扁下台后竟然不走,安的是什么弹弓?原来,这半年多的审问下来,他陈水扁也不过一句话概括:“这是他们在我不知情下做的。”意即不知不罪。

哇塞!一句不知情,眼不见为干净,就可以一洗贪污罪状了吗?谁晓得你是不是选择性的不知情呀?2007年7月10日上午,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因犯下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在北京被执行死刑。郑氏犯贪渎的钱,当时也是汇入其老婆与孩子名下的户口,他本身的户头没进一分钱,还常常故意在旁人面前喊穷装苦,愚弄国家司法。出事后,控方照样下判他贪渎罪成,枪毙侍候。

陈水扁虽是狡兔,却被贪欲薰了心,还妄图下台后留在台湾,忽悠台湾的司法。他那摇摇脚享受赃款,司法也耐何不了的心态,其嚣张程度可鄙!可惜他算计错了,经过了大半年的调查,陈水扁任内贪渎的数十亿元新台币渐渐现形,一家人不可避免地要为此付出入狱的代价。

台湾在蒋经国时代开始享受民主化,其民主进程一直往健康的方向发展,虽然带来一些诟病在所难免,整体而言还是可喜的多。无论如何,如果陈水扁任内涉贪罪成下狱,即代表了台湾人民的胜利,台湾的民主又翻了新的一页。

相比我国,那些在任时有问题的领导人,下台后都给自己封个‘敦’衔保护着;不管是贪渎的、卖国的、杀人的,在‘敦’衔的保护伞下,人民动不得他也哥哥。

我国的民主,由是又倒退了几页。

2 条评论:

  1. 不是我们有敦马抑敦林,
    而是全体大马人民皆"迟钝",
    你我子孙后代皆被人吃光,
    但“钝民“们都以为事不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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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路兄:诚如所言。
    欲推翻暴政,先唤醒钝民。
    欲撵走国阵,先捣毁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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