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住在乡下时,屋子的四周被园丘围绕着;矮短而茂密的野草铺陈在橡树的行列里,经常可见各类的虫蛇出没其间。
大人教我们遇见蛇的时候,要用棍往它身上七寸的位置打,说那是蛇的要害。我想,指的是大蛇,因为小蛇有些还不及五寸,再往后七寸的地方,就不是它的身体了,打啥?
那段乡童的岁月里,确见过好多的蛇,叫得出名字来的就有巨硕的蟒蛇、性情慵懒的黑锦蛇、剧毒无比的青竹蛇、眼镜蛇,最常遇见的是捕鼠蛇、黄丝带蛇、水蛇、草花蛇等等,还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蛇,都曾出现过。
一旦遇见蛇,不管有毒与否,我都会想办法打死它。而每次打蛇的时候,我常忘了大人们的教诲,没有往它身上七寸的位置打,总是瞄准它的头打下去,得手后再把它敲打个稀烂。虽然没有打在蛇的七寸要害上,它还是得为头部成了齑粉而死。喜欢把蛇的头打个稀烂也有原因的,大人都说,打蛇要是没打死,它复原后,会回来找人报仇。
为此,我还听过一个关于蛇复仇的故事:从前有个农夫在田里种地,使用锄头除草的时候,将在草里蛰伏着的一条蛇的尾巴部分锄掉了,蛇痛极而逃。这蛇复原后,在一个夜里潜入这农夫的家中,它找到了农夫的睡房,把蚊帐顶咬个洞,然后钻进去企图将正在梦乡中的农夫咬死;岂知这蛇尾复原后的伤口,长成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蛇身是进去了,大于蛇身的肉球却没法通过,导致这蛇吊在蚊帐上挣扎。农夫早上醒来,惊见蚊帐顶上一条蛇在那摇摇晃晃,急忙下床找来棍子把蛇打死了。这是传说,姑妄听之,不可尽信也,小时候我倒是十足的信了。
有一回,我与邻家的孩子在园丘里嬉戏,大家互相追逐着,当我赤脚奔过茂密的草丛时,竟从一条蛇的身上踩过,因为我奔跑的速度极快,待得蛇受到剧痛回过神来想咬我时,我已跑得老远,这蛇也吓得急忙逃窜了。又有一回,我与妈去邻家串门,当时家里养的一只叫‘长毛’的狗也跟我们去。走到半路,‘长毛’发现路旁一个枯树洞里有东西在动,它急忙走了过去想看个究竟;到了枯树洞旁,它将鼻子伸进树洞里去嗅,突然,它哀嚎起来,急速奔回到我们的脚边,并不断用前爪来抓它的鼻子,不消五分钟,就倒毙在我们的脚旁。原来洞里的东西是一条眼镜蛇!这只‘长毛’我们都很疼爱它,因为它非常的听话,它死后我们还伤心了好久呢!作为乡下的孩子,与蛇打交道是寻常事。虽然毒蛇充斥着山里,十数年来我们终究没有被蛇咬死,还是活了下来。
都说蛇毒,基督教的圣经里,也把引诱夏娃偷吃禁果的所谓恶魔明确其为‘蛇’,要信徒们‘见必诛之。‘而这到底是不是蛇干的好事?自古流传的神话故事是没法去考究的,只能说,因为蛇口毒,人类痛恨之,就把这罪状往它身上贴。蛇口之所以毒,是因为它需自卫与谋生之故,人类实在不能据此来说它的不是。天生万物,有一物之存,应有一物之食,有物使其食,必令其有捕食之法,此乃天理。蛇为了生存,必须捕物食用,否则便遭饿死,此乃自然。天理自然,说到最后,皆是神或所谓创造者又或大自然的旨意,不能说是蛇自己的心狠口毒。
试看看那所谓万物之灵的人类,声誉又能比之蛇好上多少?蛇是难以驯服的动物,无法称人意,又满口剧毒,所以人类必除之而后快。而猪牛羊鸡鸭鱼,没有剧毒,可供人类豢养,这些温驯的动物,最后还不是照样到了人的五脏庙里?试问蛇如果温驯受人豢养,会有不同的结果么?假设这些动物有思想,大概也会一致裁定:‘最毒的动物是人’!然后,它们见到人,也必除之而后快了。
人类为了生存,就用其他动物的生命,来延续自己的生命,‘世上最毒的动物’这头衔,人类受之无愧。肉食动物是填饱肚子后就不再进行杀戮了,人类却在填饱肚子后还继续的杀戮,把被屠宰的动物尸体冷冻,或制成加工品以备后用。所以,人类的世界,在猪牛羊鸡鸭鱼这些温驯动物的眼里,其实是个杀戮的恶魔世界。当然,他们不可能会这样去想,因为脑袋无法与人类相比,只能任由强者屠宰,这才是它们应有的命运。
佛祖劝人类不要杀生也不对,不吃荤只吃素的话,这世界就少了很多鲜甜美味。民以食为天,天不在暴乱就来。我常在想,如果真有佛家所言的投胎,今人下次投胎做动物来供后人吃,也算是偿了前债,还贡献了一己之力,不再有谁欠谁的问题;也许我们现在吃的动物,就是前人投胎来给今人当食物的献出;若干年后,我们死了,也就当一回动物,给后人屠宰食用。大家共同推动这轮流当人吃动物,轮流当动物被人吃的悖论,搞不好可能这就是自然界的‘机制’呢!这样,人类再聪明,再精灵,死后还是要为后来的人提供自己投胎后的动物身,循环不息,让人类的生命永远延续下去,对于被屠宰的动物来说,这样或会显得公平。反正也没人阻止得了对动物的杀戮,循环投胎提供互相食用的机制岂不最妙,是不?
果真这样,‘最毒的动物是人’这罪项还得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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